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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故解除员工劳动关系

山西-大同 04-20 15:53  悬赏 0  发布者:sxdtwy……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2002年在同煤集团参加工作,但是在工作期间没有给订合同,只写了个协议,现在企业人事部因招一个新员工收取两万好处费,就想尽办法,先是规定员工每分钟最低打字60个以上,因为员工都完成了60个字的任务,人事部门又规定超过35岁的解除劳动关系。我们这些女的24岁就来到同煤集团工作而且各个都是单位骨干,现在快40岁了,企业说不要就不要我们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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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20 15:55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回复时间: 2016-04-20 16:16
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4-20 16:3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6-04-20 17:10
建议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4-20 21:15
你好,建议收集,保留,固定证据进行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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