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申维丰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病假期超医疗期 公司要求主动离职

上海 11-05 10:33  悬赏 0  发布者:elynn 给我留言  回答:(4)
2003年2月进入公司,2009年因病且怀孕属于高危产妇,医生建议病假待产,故2009年12月18日至2010年4月10日请病假。2010年4月11日至2010年8月10日公司算产假。之后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上班故从2010年8月10日开始继续请病假,直至2011年7月底,公司来电告知我的医疗期超过,公司不再接受病假单,要么回去上班要么让我自己提出离职,否则做辞退处理。当时考虑到被辞退今后会影响以后找工作,故7月25日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之后单位从未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2011年10月底我接到街道通知,告知档案已退到街道。我想咨询下,我是被迫离职的,能向公司要求赔偿吗?毕竟我还要动个手术,因为身体指标达不到手术标准,在吃药控制,正常情况下我绝对不会主动离职的,断了自己的医保。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5 10:46
按你所说是你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的,这种情况下,你无法获得任何补偿。
回复时间: 2011-11-05 13:29
如果你确实递交了辞职信的话,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的,除非能够证明是被迫辞职的。
回复时间: 2011-11-05 15:47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1-11-05 16:13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山西忻州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303
浙江 杭州
人气:44215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281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831
山西 忻州
人气:1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