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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新疆-昌吉 11-09 09:51  悬赏 5  发布者:149874…… 给我留言  回答:(3)
企业被卖,拖欠我的工资,经过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在送达裁定书时,原企业法人代表居住的小区物业代收了裁定书,回执上是物业人员签字,法院执行局不予执行,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送达,但劳动仲裁委员会不管了怎么办。
问题补充:
找法院院长,推脱是劳动仲裁送达程序不对,有劳动仲裁负责,现在都不管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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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09 10:07
可以向法院执行局领导反映情况,让法院协调处理。
回复时间: 2011-11-09 10:20
这样的送到应当发生法律效力,法院执行局应当执行。
回复时间: 2011-11-09 10:47
你好!
   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送达是对的!!“原企业法人代表居住的小区物业代收了裁定书”没有权力代收。
追问:

小区物业不让送达人员进入,收件人又不在,该怎么办。

回答:

小区物业不对,可以公告送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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