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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广东 11-15 14:52  悬赏 20  发布者:nicksh…… 给我留言  回答:(2)
10月成功应聘一高级职位,由于公司统一晋升时间为1月,公司提出先以普通职位入职,一月和老员工一起升为高级,此三个月的工资按普通员工发放,与高级职位之间的差额则当作奖金分两次发放,上述内容均写入offer letter,我和公司签章确认;现入职一个月,需签正式劳动合同,但合同中标明为普通职位和工资,未提及一月的升职及涨薪。请问如签署合同后,原offer letter中的约定还有效吗?我会有什么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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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15 15:21
无冲突的,仍有效
回复时间: 2011-11-15 15:02
公司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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