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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绝接受辞职申请

辽宁-葫芦岛 11-15 18:12  悬赏 0  发布者:jijeel……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今天八月初参加工作,到现在工作三个半月,因个人发展事宜,决定辞去现在的工作。但当我写好辞职申请,准备交予公司人事处的时候,人事处的负责人说公司两个月以前开了一次会,意思是不予受理辞呈工作,凡欲辞职者,三年内不转社保关系以及户口。言外之意就是让我下家单位的接受工作无法进行,而三年的时间已经过了大学本科毕业生的两年择业期。如果明天6月份之前不把这一切都弄好的话,我所有的为辞职做的努力都将化为泡影。 希望能够得到律师们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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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15 19:38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追问:

陈律师您好,补充情况是这样的,我将辞呈递交给公司人事处,人事处以因公司最新的制度规定所以“没办法办理”为由对我的辞呈不予接收。现在我的辞职申请递交不上去,该如何是好呢?公司的这个所谓的新规定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谢谢陈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1-15 20:1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11-15 21:06
你好,
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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