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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赔偿

江苏-苏州 11-20 21:37  悬赏 20  发布者:wangwa……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一家外企上班,从事叉车司机一职,签了三年合同明年七月才到期,公司对叉车安全有着明确的规章制度,我跟领导走的不是很近,不会拍马屁。在一次工作中因不小心没有按照叉车路线走,走了捷径被领导看见了直接开了口头书面警告,过了几天在车间外叉空料箱超高了被领导看见开了书面警告,公司里规定开两次书面警告就直接开掉,我还有一次,公司的管理混乱我也不想待了,想以此找个借口让公司开我,所以请问熟知劳动法的朋友们,若这样公司认为我违反规定要开除我,会不会给我做赔偿了???《首先我承认自己违规,但我没有直接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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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20 21:49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额,并应当支付你2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11-20 21:4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1-11-20 21:59
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1-11-20 22:08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没有赔偿。
回复时间: 2011-11-21 10:21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操作条件而导致合同解决的,你得不到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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