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王远洋  徐荣康  陈利厚  高洪祥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离职问题

浙江-杭州 12-03 10:08  悬赏 0  发布者:yoong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与公司签订3年的合同,但是我现在不想做了,于是我递了辞职书,公司也批准了,正在招人顶替我的位子,但是一直找不到。我该怎么办?   
  我看了一下我与公司的合同,里面写明如乙方(我)要离职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公司),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我想问一下这里的"服务期"指的的什么?
问题补充:
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1170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2-03 13:51
无专项培训的,不受此限制
回复时间: 2011-12-03 12:01
"服务期"一般指特定的培训的约定或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辽宁大连
山东东营
辽宁沈阳
上海徐汇区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四川 成都
人气:2085163
湖南 长沙
人气:547424
安徽 合肥
人气:284200
辽宁 大连
人气:44189
山东 东营
人气:26945
湖南 长沙
人气:3219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