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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上班时患上精神分裂证,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广东-东莞 12-05 20:25  悬赏 10  发布者:orsoo 给我留言  回答:(1)
女友在麦当劳上班时表现出行为不正常说胡话,逻辑不清思维混乱,后来到医院检查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从9月份到11月份3个月都在医院住院治疗,后来她们公司的人力部打来电话说不再续签她的劳动合同(08年12月8号签的合同,11年12月7号到期),中止后赔偿1.1万元,另外加上中止后的就业补偿和慰问金1.5万元。请问一下这个赔偿方案是否合理,公司那边是否还需要承担其它责任。另外在出院时医生说分裂症需要长达3年的一个治疗期(3个月巩固期,后面慢慢减药预防复发),我是否可以向她们公司那边提出其它的赔偿要求?
问题补充:
她上班的时候也没有碰到过外伤,也没有说被批评什么的,刚开始的时候就是行为异常,后面慢慢地开始说胡话,她同事看到这种情况就让她提前下班回家休息,但是她回家后也没有休息,一个人就开始说胡话了,接着我们就把她送到了医院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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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5 20:32
根据患病原因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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