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皓元  邢环中  陈宇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而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能拿到赔偿吗?

上海-徐汇区 12-02 22:38  悬赏 20  发布者:lhfc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第一份合同日期是2007-03至2008-02,现在这份合同日期是2008-03-01至2009-12-31,公司于2009-11-30日书面通知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这个情况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02 23:28
二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09-12-03 07:50
可以。
回复时间: 2009-12-03 10:03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09-12-03 11:10
可以得到补偿
回复时间: 2009-12-03 12:56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得到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09-12-03 15:13
可以得到从08年开始计算工龄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09-12-03 15:57
可以主张补两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09-12-04 10:26
有两个月工资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09-12-04 17:53
委托律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0487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930
福建 厦门
人气:123422
山东 东营
人气:254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