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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装修赔偿

北京-丰台区 06-23 10:32  悬赏 0  发布者:RickyQ…… 给我留言  回答:(12)
开放商送的露台,露台我们给封上了。我们使用了有10年的时间了,一直都维护的很好,没有出现问题。现在房屋已经过户给新的房主,过户有2年的时间,过户时我们也提醒新房主,由于是顶层,要每年检查露台防水,刮大风时避免开对流。


现在露台的房顶一部分被大风刮掉(彩钢板的),把楼下车辆刮了,造成了财产的损失。车辆所有人起诉了新房主和我们(原房主),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有连带的责任嘛?

1、当年阳台是我们出资封的
2、二手房过户时我们有做到提醒新房主注意维护,大风时不要开对流。
3、房屋产权变更已经有2年以上的时间
4、新房主收房后对阳台是否再翻新或装修,改变结构我们不确定
5、新房主肯定是没有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这点可以确认,所以才造成了财产的损失。
问题补充:
您好!谢谢您的及时回复。
收集证据,房屋已经过户给新房主,新房主改变没改变房屋结构,定期检查没检查我们都无法收集到相关的证据。而且新房主并不配合。

我们现在有当时的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里面有约定,具体如下:

1 买、卖双方此购房合同只针对的是此套房屋产权变更,并不涉及到屋内的家具和家装。买、卖双方预定,原房主(卖方)屋内的家具和家装,均有购房者(买方)自行看着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家装和家具出现任何问题均与卖方无关。

2 卖方交付给买方 ,南、北两个阳台时,阳台结构均完好,买方已验收。卖方提醒到买方如翻新阳台,请联系物业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操作。如接着使用,请定期(三个月)检查并避免大风时窗户开对流。从房屋产权变更日起,买方全权负责南、北两个阳台的所有相关事宜。如出现任何问题或造成财产的损失,均与卖方无关,均有买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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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23 10:50
由新房主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6-23 10:52
如果存在质量问题,你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6-23 10:3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6-23 10:33
需要看证据情况。
回复时间: 2016-06-23 10:34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6-23 10:34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6-23 10:36
如果对方起诉,建议您积极应诉,否则就失去了抗辩的权利。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6-06-23 10:40
您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6-23 10:42
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吧
回复时间: 2016-06-23 10:47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6-23 11:50
你好!合同出现纠纷,关键在于合同的内容是否有相关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根本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享有法定解除权;同时,守约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搜集有利证据及时的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6-06-23 12:16
由新房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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