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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7月20日到期,到期日通知我公司不再续签,如何赔偿

天津 07-07 16:41  悬赏 0  发布者:tjydtl……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5年7月1日我入职现在公司,因股权变更,董事长变更为收购单位负责人,公司名称及法人未做变更,2016年7月6日劳动合同到期,收购单位人事通知我不再续签,未提前通知,这种情况应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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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7 16:44
你好,一般依照合同履行,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6-07-07 16:45
以原公司名称为准签订合同;一个月工资为经济补偿金
追问:

在职超过1年,是否还应赔偿1个月的代通知金
准确的说是1个半月工资,1个月代通知金,共2个半月对吗

回复时间: 2016-07-07 16:54
支付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6-07-07 16:56
可以主张一个月的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
回复时间: 2016-07-07 17:31
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7-08 06:55
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及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我的补充: 2016-07-08 06:57
工作超过一年未满一年半,可以主张一个半月工资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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