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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咨询

广东-深圳 01-06 19:06  悬赏 20  发布者:cszh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商场家电卖场上班,2011年11月3日上班至现在,公司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至现在也未办理工牌,在12月20日发过一次工资,还扣押了320元的押金,工资条也没有。我于12月22日提出离职申请,公司主管告知,过年卖场忙不能辞职。请问,我可以以什么方式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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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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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1-07 09:56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若不交,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
公司没有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或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站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可以先电话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应对。
回复时间: 2012-01-07 18:38
可用法律等保护自己
回复时间: 2012-01-07 10:08
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1-09 10:36
辞职无需对方批准,您可以以对方不签劳动合同为由,立即辞职,但要保留好通知对方的书面证据!
辞职后,您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呢!恭喜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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