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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辞职,2011年年终奖金应不应该发放?

北京-海淀区 02-16 18:02  悬赏 5  发布者:zhang4…… 给我留言  回答:(9)
准备2012年辞职,可2011年年终奖金还没有发。最近公司颁布了这个一个规定:1.2011年奖金于2012年1-6月分期发放。
        2.在2012年1-6月辞职的员工将得不到当月和以后几个月奖金
     请问这项规定是否合理?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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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6 20:15
您好,您应该得到去年的奖金。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起诉到法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1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6 21:46
不合法,未经员工同意变更奖金发放方式的,属于违法。
应得到当月及以后的奖金。
回复时间: 2012-02-16 18:08
应当发放,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也不合法。
2011年的年终奖属于工资,应当发放。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2-16 18:21
您应该得到去年的奖金。今年辞职不应得到次之后的奖金。
回复时间: 2012-02-16 19:32
你好,这样的做法不合法,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011年的奖金。
回复时间: 2012-02-16 20:01
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也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2-02-16 20:32
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2-02-16 21:18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2-02-17 14:14
您好!可以得到去年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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