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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去哪能找到说理的地方

 02-18 09:26  悬赏 0  发布者:mazhao……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潍坊 回答:(4)
我在镇委计生办工作 是临时工 2010年开始工作 至今。在2011年七月份我因受单位领导安排去摘除宣传计划生育的横幅,在摘除横幅期间,受到别人的殴打 我并未还手。原因是在横幅处有一车祸,车祸受害人不让摘除。事后我已报警,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也已私了 ,因眼睛受伤问题严重但是找工作单位 领导就说此事与单位无关 单位也不负任何责任,我是一名临时工 也没入保险 也没签合同。单位不承认 现在我自己在做工伤认定,资料差不多都齐了 可是劳动局非要我出具单位的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证书 ,可是单位不支持我做 不给我出具,劳动局称不出具不行 没办法。我要怎么办?是不是真找不到说理的地方了 还有就是我如果不在这干了 听别人说劳动仲裁能要求单位赔偿我两年的保险金 双倍 工资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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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18日 09时32分
可以自己申报工伤,但需确定劳动关系。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8 09:28
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18 09:49
可以,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02-18 11:09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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