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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广东-深圳 02-25 09:46  悬赏 0  发布者:929053……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在工厂打工,现同厂方发生争议,厂方能续二个月叫我停工休假,即2月.3月停工休假,厂方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法有无规定?另:我想同厂方终止合同,有那方面得到补偿。我在厂打工24年,2008年5月同厂方签了无固定合同,现想解除无固定合同,需要厂方补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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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5 09:57
带资料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2-25 10:02
单位做法违法,你可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款项,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2-02-25 12:24
可以要求支付工资,也可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2-25 13:12
你好,已答,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26 14:44
员工主动因个人原因辞职 的,没有补偿,除非特定情形下依法被迫辞职,才可以争取补偿。建议携带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具体帮助分析。
回复时间: 2012-02-27 11:51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争取拿到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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