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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问题

 03-04 22:26  悬赏 0  发布者:yogi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1)
我在一个只有几个人的小私企里上班,2011年12月签的劳动合同,2012年1月开始一共2年的,老板自己打印的2份合同让我写了相关信息签了字都拿回去了说盖章,到现在还没给我我那份,现在我想辞职,请问需要注意什么,以及在老板手上的那两份合同对我有什么威胁没有。

如果提前30天辞职的就可以的话,请问我该以什么方式提出辞职申请才是具有实际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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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04日 22时31分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
追问:

您好,感谢您的回答,请问我在他那的合同有没有什么潜在隐患?另外如果我写书面他也不认怎么办,前几天我已经向他口头提出辞职要求了,他让我再干3个月,后来在讨价后又缩短到5.1前尽量让我走。

回答:

如其不签收,可以给他快递一份。

追问:

那我给他书面辞职申请之后一个月我就可以合理合法的走了吧?还有什么其他的注意事项吗?

回答:

是的。

追问:

不用索要回我的那份劳动合同并要求其开具离职证明吗?

回答:

不是必须。
如满意,望采纳!

追问:

好的。麻烦您了。采纳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
评论者:吴岳律师
时间:2012-03-04 23:22
回复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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