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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代通知金之问

 03-12 10:24  悬赏 15  发布者:woodsb……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台州 回答:(5)
律师您好!我是衢州人,原在台州一所私立学校工作,两个月前在合同期内被单位提前解聘,我提请仲裁,要求违法解除的双倍赔偿,以及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可劳动部门说代通金虽合法,但实际仲裁或者审理时一般不会支持,这似乎就是一种土政策。请问我的合法主张可以得到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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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12日 10时37分
你让他们拿出上级部门的意见来。没有的话,你可以上诉。各种判决意见,省高院会作出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xx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2 10:26
不会的
回复时间: 2012-03-12 10:44
代通知金与双倍赔偿通常只能得到一项支持
回复时间: 2012-03-12 11:26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追究双倍工资,多一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这些都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回复时间: 2012-03-12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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