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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提前30天提出申请后,是否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03-13 20:20  悬赏 10  发布者:betty4……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2)
您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
我已经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公司也正在给我办理相关手续,但进度很慢,于是我告诉领导“满三十天后,我不来上班,劳动关系自动解除”,但是领导说“辞职申请没有得到上级公司的批复,还不能走;而且计算三十天的时间应该是公司开会讨论辞职申请的时间,不是我交申请的时间”。
证据方面,复印了填写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XXX的离岗审计报告”(虽然出了离岗审计报告,但实际上我还在岗,并没有真正安排我交接)
请问公司关于三十天的计算方法对不对?提出辞职书面申请三十天之后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如果我自行离开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
非常感谢!!!
问题补充:
公司若要求我支付违约金是否合法(在三十天之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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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845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13日 20时34分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单位应办理离职证明,档案转移等手续,你不必支付违约金。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老师你好,我三十天已经满了,但是公司还是不给我办交接,说要等批复下了才能走,现在我具体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谢谢!!

回答:

你可以直接走人,如新东家要求离职证明的,你应及时申请仲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3 20:29
公司计算方法无效,只有你提前三十天提出即可。除非你的辞职对公司造成损失,否则公司无权要求违约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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