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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书

云南-昆明 09-20 20:58  悬赏 40  发布者:LQXUN 给我留言  回答:(1)
1.只是公司一般职员有必要签吗?违约金50万-100万是否过高,员工工资3500元.而且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是否合法?
2.公司每月工资已经包含竞业禁止补偿费,离职不需要再补偿,是否合理,协议是否有效?可以去同行工作吗?
3.和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协议》服务期5年,如果期限不满有违约金。但是工资过低,不能保障生活,是否可以提前离职,不用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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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6 10:38
1、当然不合法。
2劳动合同法第22、23/24条规定如下: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你就必须按照约定,2年内不可以去具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上班。
3、要按照协议走,需要承担违约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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