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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是广州,但实际工作地点是在惠州,现因为惠州项目丢失,公司让我们调回广州,不同意就解

广东 03-23 09:20  悬赏 25  发布者:smaiim 给我留言  回答:(3)
惠州地人,应聘与工作地点都一直在惠州,当时就应聘的时候也是应聘惠州客户经理一职的,从2010年4月份签合同至今一直在惠州工作。现因为惠州项目合同不续约,公司让我们调回广州。如不同意就得解聘是否能得到补偿?
问题补充:
合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点,乙方工作点:广州市(含甲方的亿有工作地点及劳务派遣的工作地点)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同公司文,接受体现优劳优得,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原则的定额,定时,定质综合奖励的工资分配形式。
2.自甲方成立以来制订(含修改)的(员工手册),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3.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属于严重违规的,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以济补偿。
4.乙方如在履行岗位职责时不称职,甲方可调整乙方岗位,并按新岗位重新核定工资。
5.以双方协商一致以1300元、月为节日加班长资计算基数,
6.由于员工的工作性质,客户与员工之间的部分通话将被录音,该录音将作为员工工作表现的评定依据之一,公司有权根据录音记录体现出的员工服务品质对该员工给予相应奖惩。如因员工过错或过失引起客户投诉并造成公司损失,经核对录音记录确认无误后,该员工需承担必要的责任。
7.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乙方未能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一芭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乙方缴交的合同期以外的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保险的企业支付部会费用,同乙方按实际金额赔偿。
8.乙方入职一个月内需提供真实的入职材料。如在一个月内不提供入职所需材料或提供虚假的入职材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劳动合同,
9.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制,
10.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因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包括外派)和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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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3 08:54
具体看合同里面的约定。
追问:

合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点,乙方工作点:广州市(含甲方的亿有工作地点及劳务派遣的工作地点)

回复时间: 2012-03-23 09:25
如果合同约定工作地点是惠州,如调回广州,属于合同变更,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3-23 09:30
调岗是需要经过劳动者同意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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