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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朝阳区 02-23 11:36  悬赏 0  发布者:0147 给我留言  回答:(9)
过年回家,晚两天上班,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要求当即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公司相关制度里并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提前通知,同时公司表示,2010年1月2月份的工资要晚两个月才发。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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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23 11:42
可以要求补偿
回复时间: 2010-02-23 11:49
属于违法解雇,可以追讨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2-23 11:50
可以要经济补偿。北京律师王同林13810524592回复
回复时间: 2010-02-23 11:51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理论上可以!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0-02-23 11:54
可要求赔偿,可通过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0-02-23 12:34
你晚两天上班的理由是什么?
回复时间: 2010-02-23 17:14
如公司的制度中没有规定,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补偿。
回复时间: 2010-02-23 20:54
既然公司没有规章制度,解除属于违法。您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双倍。同时要求支付工资。
回复时间: 2010-02-24 10:54
公司的行为违法,可要求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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