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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的时候,单位让我归还工资,这样合法吗?

新疆-乌鲁木齐 11-03 18:35  悬赏 0  发布者:wsll52……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就职于一家建筑设计院,行业内都是没有底薪的,每个月发的钱都是预发生活费,到年底的时候,根据当年的业绩计算奖金,预发工资扣除之后的就是年终奖金,可是今年院里没有活,也就意味着我没有任何业绩,这样到现在离职的时候就欠单位好几万,我提出离职,可是院里让我归还预发给我的所有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怎样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还有,领导规定我们要至少提前半年提辞职才行,但是劳动法里好像是1个月即可,他这样规定对我有约束吗?
    我也不想和领导翻脸,但是如果他太过分的话,我也只能诉诸于法律来保护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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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1-03 18:39
没有底薪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没有底薪就按照最低收入给你支付工资,不存在欠单位工资的说法。
回复时间: 2016-11-03 19:43
不合法。具体要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 。工资是应该给发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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