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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04-24 09:54  悬赏 0  发布者:nunu24……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我去年三月份进入一家外企公司,今天4月12号他们与我商议解除劳动合同。按全年总收入的月平均工资补偿了我一个半月的工资,和按我基本工资补偿了我一个月的未提前通知的补偿金。
1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一款: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企业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三款、第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二十条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标准,根据其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生活补助费按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的实得工资;

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计发基数,按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半年月平均实得工资计算。

请问这项法律有没有废止?他是否应该给我发生活补助费?

2参照《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二)、(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三)、(四)项除外),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用人单位未能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应当支付该劳动者当年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这里的代通知金是月平均工资,与劳动法的月工资不一样,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按月平均工资付给我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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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4月24日 10时36分
你好,如果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支付你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代通知金是正确的,只是代通知金是按照解除劳动关系前一个月的工资发放,而不是你的基本工资。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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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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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4-24 09:56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违法辞退的,不要求提前通知,故不宜主张代通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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