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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全同是否可要求赔偿

 04-26 17:02  悬赏 20  发布者:hjx150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自2011年3月入职一公司,用人单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至今2012年4月份才要求签2012年4月30日-2014年4月30日的劳动合同。
    请问:
    1、如果我签订该劳动合同是否丧失了对2011年3月-2012年3月要求双倍经济赔偿的权力?
    2、2011年3月至今未签劳动合同已过一年时间,是否按劳动法的规定按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如果按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是否还有权力要求用人单位对2011年3月-2012年3月双倍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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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4-27 10:57
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付未签定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你现在签合同不影响你主张之前未签合同的的二倍工资。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4-28 16:03
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付未签定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你现在签合同不影响你主张之前未签合同的的二倍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4-30 10:38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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