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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调动岗位不服从属于违反劳动法?

江苏-苏州 03-08 13:50  悬赏 5  发布者:CHMchm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在哺乳期曾调动过一次岗位,经过协商经过本人同意进行了调动,
因公司自身原因,这个岗位很快就结束了工作,原岗位上已有人在位。
现在又要调动岗位,但是本人不同意,公司律师对我说,我这样属于违背公司规章制度,违反了劳动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这样的说法对吗?
问题补充:
另,这样公司和我协商解除合同的话,按照劳动法,我可以赔偿到多少补偿金比较合理?
我合同还有2个多月到期,哺乳期还有4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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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苏州]
  • 陈磊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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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3-08 20:12
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调岗,不能加重孕妇的工作量。你的劳动合同期应顺延至你生产后一周年时才到期。
回复时间: 2010-03-08 16:26
这也不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您的问题不是特别清楚,“这个岗位很快就结束了工作”?是指没有你的岗位了吗?你又调动岗位不同意,又是什么意思?你的合同期限在问题中没有标明,我也没有办法帮你计算补偿金。
如有问题,可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3-08 16:30
调动工作岗位也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回复时间: 2010-03-09 13:18
建议不要答应解除,那样你的产假待遇就不能享受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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