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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报酬

天津 05-12 10:07  悬赏 0  发布者:三枪专卖 给我留言  回答:(6)
法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否为每月174个小时,超出的时间怎么计算报酬?现在天津市最低工资为1310元,包括哪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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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5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12 11:29
应当是每周49小时,超出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96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12 20:07
分工时,标准工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天不超过八小时。
回复时间: 2012-05-13 05:53
需要看综合工时还是标准工时在确定超出时间的加班比例
回复时间: 2012-05-12 14:12
日工作时间按为8小时,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之外应支付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5-12 15:24
每天8小时,每周44小时,超出部分算加班。平时加班150%工资;周末加班并不安排倒休200%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300%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及奖金
回复时间: 2012-05-14 13:08
每天8小时,每周44小时,超出部分算加班。平时加班150%工资;周末加班并不安排倒休200%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300%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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