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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2007年安排会展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30 生效日期: 2004-07-30
发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长府办发[2004]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及相关单位: 
  按照我市会展经济滚动发展、梯次推进的原则,现将提前策划安排好2005—2007年全市会展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振兴老东北工业基地为契机,紧紧围绕我市的优势产业和区域特点,在巩固提高现有展会的基础上,多渠道、多途径、多层次地开发新会展项目,把我市会展经济做大做强。根据长春市会展业十年规划安排,2005年全市各类会展活动要达到110项,年展览面积120万平方米,此后每年递增14%左右。 
  二、认清形势,迎接挑战 
  我市的会展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短短几年间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综合国内外会展业的发展来看,我市的会展经济发展依然面临很严峻的形势。在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等会展界的“第一集团军”已经远远领先我市,不仅展会的规模大、种类多,而且品牌响、效益好,处于“第二集团军”也都在以超常规态势快速发展。各单位一定要正确认识形势,摆正位置,转变观念,抓住机遇,通过各种途径多申办或创办一些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全国性、行业性展会,增加展会数量和规模,提高展会层次。 
  三、巩固提高现有展会,力争形成品牌 
  目前,我市举办各类会展活动近百项,但大多数展会规模小、档次低、效益差,因此,巩固提高现有展会是我市会展业今后的工作重点。对汽博会、农博会、电影节等一批已初具规模的展会要进一步提高档次,扩大在国内外的影响;对一些市场前景好,但面临一定困难的展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改造资源或与大公司联办等方式做大做强,逐步成为品牌展会。 
  四、动员全市力量,加大我市会展业资源开发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会展资源开发当作一项主要的工作任务,积极联系并争取国家对口行业将会议展览活动放到长春,或吸引外地政府、展览公司来长办会办展,多渠道扩大会展资源。特别是全市40几个有能力和条件承办展会的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务必有所突破。市政府已经原则同意,对申办、移植或创办市场前景好的展会,将采取必要的扶持政策。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类展会的顺利进行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2005—2007年会展活动的策划和安排纳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上阵,责成专人具体做好这项工作。公安、交通、城管、流通、工商、物价、税务、财政、技术监督、新闻媒体、展馆等综合、配套服务单位也要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展会配合和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各类展会顺利进行。 
  各部门对已确定的会展活动(含各类节庆活动及大型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务于9月20日前,报到市会展管理办公室(详见附表),对意向性举办的展会,应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市会展办电话:2759996,传真:2759993、2759996)。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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