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转正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23 生效日期: 2006-01-23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建设函[2006]25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令第134号,我厅于2005年初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重新认定,目前大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格暂定期即将到期,现将施工图审查机构转正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时间 
  凡由我厅认定为暂定审查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006年3月底前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请于2006年2月13日至2月28日向我厅申请转正,有升级、增项的也可同时申报(其他获得暂定资格的审查机构,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两月内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填写《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附后)后,经主管单位和当地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后,将书面申报资料和有关电子文档报我厅勘察设计处。 
  三、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前,应认真阅读《申请表》的填表说明,严格按填表说明要求准备申报资料。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略) 
 
 
广东省建设厅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