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穗价函[2006]102号
广州市天伦路桥实业有限公司 :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州市琶洲大桥临时收费站终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函〔2006〕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州市琶洲大桥临时收费站终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函〔2006〕77号
广州市物价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5)建设0084号的批复,广州市琶洲大桥设置临时收费站,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纳入广州市年票制范围。鉴于琶洲大桥临时收费站收费期限即将届满,请你局按规定敦促办理好终止收费的相关手续,确保琶洲大桥临时收费站在规定时间终止收费。自终止收费之日起,2005年3月2日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广州市琶洲大桥临时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粤费〔2005〕3号)同时废止。
二○○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