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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专书阅读推广活动计划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29 生效日期: 2004-10-29
发布部门: 台湾
发布文号: 公训字第0930009058号

壹、依据

一、公务人员训练进修法第十七条及其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

二、考试院第十届施政纲领。

贰、目的

提供公务人员终身学习机会,倡导公务人员阅读风气,以激励其品德修养与工作潜能。

叁、实施对象

一、各机关(构)学校组织编制中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给专任人员。

二、各机关(构)学校除教师外依法聘任、聘用、雇用人员。

三、各机关(构)学校依上级机关所订或自订规定进用之人员(不含技工、工友或纯劳工身分人员)。

肆、办理机关

一、主办机关: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保训会)。

二、承办机关:国家文官培训所(以下简称培训所)。

伍、实施方式

一、办理「每月一书」遴选活动。

二、办理导读会或读书会。

三、办理专书阅读心得写作竞赛活动。

四、办理专书导读文章及心得写作竞赛得奖作品分享活动。

陆、实施内容

一、办理「每月一书」遴选活动

(一)本活动所指之「每月一书」,以下列四大领域为范围,惟不包括学校教科书,并以近二年内出版之新书为限:

1.公共政策。

2.管理知能。

3.自我发展。

4.人文关怀。

(二)本活动之书目由相关领域之专家学者、政府机关与民间团体及出版社等于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推荐,送交培训所汇整。

(三)培训所应聘请学者专家组成甄审委员会,就推荐书目中遴选十二本图书作为「每月一书」之书目,于各年度开始前公布并函知各机关(构)学校。其中四本作为阅读心得写作竞赛活动之指定专书,其余八本为延伸阅读之书目。

二、办理导读会或读书会

(一)培训所得就「每月一书」之书目,按月或间月办理导读会或读书会,提供各机关(构)学校所属同仁参加。培训所办理导读会之相关信息,应透过公文、网络、电子邮件及海报等平面或电子媒体广泛周知。

(二)各机关(构)学校得自行举办导读会或读书会,其举办时间及方式由各机关(构)学校自行规划。

(三)凡参加上述活动者,培训所及各机关(构)学校均得依规定核发给公务人员终身学习认证时数。

三、办理专书阅读心得写作竞赛活动

(一)公务人员参加专书阅读心得写作竞赛之作品,应经由中央二级以上机关、直辖市政府或县(市)政府(以下简称主管机关)荐送参赛。

1.荐送程序:各机关(构)学校对于所属公务人员参与专书阅读心得写作之作品,经层报上级机关后,由主管机关评选优良作品荐送培训所办理。

2.荐送篇数:各主管机关以荐送三篇为原则,最多十篇作品。

3.荐送时间:于每年九月三十日截止。

(二)作品撰写格式:

1.字数限制:每篇字数最少五千字,最多一万五千字。

2.格式体例:送审作品一式二份,须使用未印有个人或机关衔称之A4纸张计算机缮打,并检附电子文件。格式为中文、横式、标楷体、14号字、1.5倍行高;封面内页须浮贴「作品数据表」(详如附表)。

(三)参加本活动写作竞赛之作品若非本活动指定书目或格式体例不合者,不予受理。

(四)作品评分参赛作品由培训所组成甄审委员会评定成绩。其评分基准,包括重点归纳占百分之二十、心得见解占百分之五十、专书评价占百分之

二十、文字结构占百分之十。其评分作业相关规定,由培训所另定之。

(五)竞赛奖励

本竞赛活动之奖励分为个人奖及团体奖,奖项及奖励内容如次:

1.个人奖:

(1)金椽奖:一名,发给奖座乙座及奖金新台币五万元。

(2)银椽奖:一名,发给奖座乙座及奖金新台币四万元。

(3)铜椽奖:一名,发给奖座乙座及奖金新台币三万元。

(4)佳作奖:十五名,各发给奖牌乙面及奖金新台币一万元。

2.团体奖:

(1)评比积分:由本活动甄审委员会依据各主管机关荐送作品之个人奖得奖情形、各主管机关初审与荐送篇数及各机关(构)学校配合推动本计划情形综合考评后,评选绩优机关若干名。荐送作品数未达三篇者,不列入团体奖评比。

(2)奖励方式:经评选为绩优机关者,各颁发奖牌乙面,并由保训会函请人事主管机关作为年度人事业务绩效考核之参考。

(六)培训所于颁奖后,发现撰稿人有抄袭他人著作情形者,除追回奖金、奖座及奖牌外,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由撰稿人自行负责。

(七)参加竞赛作品恕不退还,经得奖之作品,其撰稿人应无偿授权培训所汇整出版专书及刊载于网站供各界参考,不另支给稿酬。

四、办理专书导读文章及心得写作竞赛得奖作品分享活动

(一)培训所得将导读文章及竞赛得奖作品集结成册出版,提供予各主管机关参考及图书馆典藏。

(二)培训所得将导读文章及竞赛得奖作品刊载于网站,提供公务人员及各界参考。

(三)培训所得与各县(市)政府或相关训练机关(构)合作办理全国分区导读会,以推广分享专书阅读。

(四)导读会得实况录像后制作成在线课程,置于培训所「文官e学苑」网站,供公务人员上网研习。

柒、经费预算

一、培训所依本计划办理活动所需经费,由培训所编列预算支应。

二、各机关(构)学校自行办理本活动所需购置指定之专书及办理读书会等相关费用,由各机关(构)学校视经费状况自行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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