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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会议重要议题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08 生效日期: 2006-03-08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京政办发[2006]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06年市政府会议重要议题计划》已经第109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计划安排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二〇〇六年三月八日
2006年市政府会议重要议题计划
  一、指导思想
  制定2006年市政府会议重要议题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确定的任务和目标,进一步提高市政府会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突出重点,把握主线,努力提高会议质量,为市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服务。

  二、2006年市政府会议计划议题安排
  2006年市政府会议计划议题安排要继续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法制建设、全局性重大决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督查落实等重要工作,做好与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议题的衔接,力争实现少开会、开短会、提高质量。
  2006年市政府会议议题总量控制在240项左右,其中计划议题安排135项,占全年议题总量的56%。计划议题分五个方面安排:
  (一)围绕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建设安排29项议题。包括《2006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和28个立法项目。
  (二)围绕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安排59项议题。主要包括: 土地供应、价格调控、投资安排、重点工程建设、供水等重要计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济改革与产业结构调整;人口控制与管理;静态交通管理和公共交通线网调整方案;8个重点新城规划、新农村规划、奥运会城市景观规划等重点规划;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方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16项议题。主要包括: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对策;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措施、加强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意见;危改及拆迁补助费标准调整;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调整社会保障标准;落实国务院解决农民工问题意见的措施;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意见;治理大气污染措施;拟定2007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督查落实安排10项议题。市政府会议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奥运工程建设等方面情况汇报;每半年听取环境整治、信访工作、全市重大工程建设、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城中村”整治等方面情况汇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安排首钢搬迁、地下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等。
  (五)围绕听取重要工作情况汇报安排21项议题。主要包括: 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水资源节约利用情况;重点功能区规划建设情况;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推动自主创新情况;为中央在京企业和单位服务情况;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情况;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情况等。

  三、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
  (一)统筹安排计划内外议题,提高议题质量。扎实做好议题计划落实工作。市政府办公厅按月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议题报送工作,并按照计划进度安排市政府会议讨论。议题责任单位对列入计划的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提前准备,按时报送。
  进一步规范非计划议题报送审批程序,加强审核,提高质量。市政府办公厅建立市政府重要会议议题会商、审核、协调机制。议题责任单位要认真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提交市政府会议讨论的议题要充分协调,根据需要做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工作,提高基础工作水平。
  努力提高会议组织服务水平。采取切实措施精简会议,规范例会时间,提高汇报水平,减少陪会现象;围绕重要决策,提供议题背景信息资料;加强议题分析,研究工作规律。
  (二)做好与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议题的衔接工作。
  按照市委常委会议题计划总体要求,对涉及政府工作的议题,属重要决策的及时安排市政府会议讨论并按时向市委报送;对于工作汇报议题,由主办部门报主管副市长并市长批示同意 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需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的计划外议题,由市政府会议提出,经市长同意后向市委报送。
  做好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议题的衔接工作。对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交由市政府办理的市人大议案,按时间要求及时安排市政府会议讨论;对需要向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的重要事项,由主管部门提出,报主管副市长并市长同意后安排市政府会议讨论。所有议题都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履行报送程序。
  市政府办公厅建立与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的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做好工作衔接。
  (三)进一步组织好全市性大会。
  按照精简会议的要求,规范全市性大会。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年度总结会、工作会、表彰会,原则上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确需召开的,要报主管副市长并市长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大会主要用于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部署。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会议决策执行。
  督查要重在促进,但更重要的是落实结果。为确保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市政府会议决定的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处与市政府督查室共同督办。对有时限要求的紧急事项,会后要立即进行督查,按时反馈落实结果。对需较长时间办理的事项,要定期报送进展情况。对需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要确定主办部门,由其进行协调,负责落实。对督查反馈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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