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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房管理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北京市城镇土地利用情况及国有集团公司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20 生效日期: 2004-05-20
发布部门: 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国土房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国土房管出[2004]560号
城八区人民政府、市国资委各企业、区国土房管局、区危保办、各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国办发明电[2004]20号明电、21号明电的精神,摸清我市城镇土地利用情况及国有集团公司土地利用情况,严格土地管理,市政府决定自2004年5月20日至5月29日组织对全市8个城区的国有土地现状及待开发建设情况以及全市范围内国有集团公司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政府及各国有集团公司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及所属企业按时完成调查培训和报表填报任务。
  二、所有调查表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分别向各区街道、区国土房管局和国有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发放。各区及各国有集团公司分别于5月26日和5月28日将区汇总表及国有集团公司汇总表统一上报“北京市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
  三、各区及各国有集团公司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分别组织好国土房管、统计、危保等部门配合协调工作与集团公司内部配合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此次调查统计工作。
  四、请中央在京单位及驻京部队积极支持此项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联系人及电话:郭亮 64409597
  市国资委联系人及电话:张宗良 68017755-2109
  市统计局联系人及电话:刘红红 83547079
附件1:北京市城镇土地利用情况及国有集团公司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附件2:北京市国有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情况调查一览表(略)
  附件3:北京市国有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3:城八区土地使用调查表(略)
  附件3:城八区土地使用汇总表(略)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北京市城镇土地利用情况及国有集团公司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办发明电[2004]20号明电、21号明电的精神,摸清我市城镇土地利用情况及国有集团公司土地利用情况,市政府将组织对全市8个城区的国有土地现状及待开发建设情况以及全市范围内国有集团公司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特制定本调查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
  1.调查8个城区的国有土地现状及待开发建设情况,摸清底数。
  2.调查全市范围内国有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情况。
  3.填写调查表,逐级落实责任。
  4.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调查时间:
  从5月20日至5月29日。
  三、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八城区国有土地现状利用及待开发建设情况、市国资委系统国有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用地情况及开发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四、调查对象:
  包括八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填写调查表后,上报到辖区政府),市国资委系统国有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及控股企业。
  五、调查时点:
  2004年4月30日。
  六、调查方法:
  八城区的国有土地现状及待开发建设情况调查由全市统一制定调查方案,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由各区政府组织辖区内街道开展调查的组织、填报工作;市国资委系统国有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土地使用情况调查由全市统一制定调查方案,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由市国资委组织调查,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及控股企业填报,国有集团公司汇总并向市国土房管局上报。
  七、组织方式:
  按照“统一布置,分区分系统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市国土房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组成统计工作小组,共同完成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式的制定、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全市调查表的汇总等统计工作。
  各区政府组织本区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调查任务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国土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调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并按时完成本地区调查表的登记、填报以及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市国资委组织系统内国有集团公司做好有关调查任务的业务培训和具体实施工作。国有集团公司按时完成本集团公司调查表的登记、填报以及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八、工作安排:
  本次调查工作从2004年5月20日至5月29日,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培训阶段:
  市国土房管局、市统计局对城八区国土房管局、街道办事处调查人员组织培训(5月21日,周五)。
  市国土房管局、市统计局和市国资委对市国资委系统内国有集团公司和其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有关调查人员组织业务培训(5月22日,周六)。
  (二)调查、填表阶段(5月22日—5月28日):
  各街道调查摸底、填写《北京市城八区国有土地现状及使用情况调查一览表》并签字盖章后,报区政府填写汇总表、签字盖章,报市调查办公室汇总。各企业调查摸底、填写《北京市国有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情况调查一览表》并签字盖章后,报企业集团总公司填写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市调查办公室汇总。具体安排为:
  1.各街道完成调查、填表、签字盖章后上报区政府,由各区政府分别对街道上报的调查表逐一进行审核、签字,并对经审核有问题的数据进行核实、改正后分表装订汇总上报市调查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5月22日—5月26日,5天)。
  2.各企业完成调查、填表、签字盖章后上报企业集团总公司,由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对企业上报的调查表逐一进行审核、签字,并对经审核有问题的数据进行核实、改正后分表装订汇总上报市调查办公室(5月23日—5月28日,6天)。
  (三)汇总阶段(1天)
  市调查办公室将区汇总表、企业集团总公司汇总表收齐汇总,完成后分别于5月27日和29日上报市政府。
  九、调查要求:
  为确保本次调查数据质量,要坚持“分级负责,即时解决”的质量控制原则。各填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制定的调查表式、填报要求、指标解释和计量单位如实填报,真实地反映本区域、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调查表分别由各街道、各企业、集团公司、区政府签字后报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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