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云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报2006年农村市场双建工程试点县的函》(云阳府[2006]125号)收悉。根据《商务部关于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6]3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市场“双建工程”的意见》(渝府发[2006]63号)精神,对你县申报开展农村市场“双建工程”试点的相关材料及你县推荐的龙头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报商务部核准备案,同意你县2006年开展农村市场“双建工程”建设试点。你县实施农村市场“双建工程”的龙头企业为云阳县腾龙商贸有限公司。2006年你县“双建工程”建设规划数量为120个,其中:乡镇连锁经营超市20个,村社便民放心商店100个。
实施农村市场“双建工程”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请你县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6月初召开的重庆市农村市场“双建工程”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渝府发[2006]63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力量,扎实开展好试点工作,在规范中稳步推进,确保农村市场“双建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特此复函。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