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破除殡葬封建迷信净化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30 生效日期: 2003-09-30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03)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综合治理市容环境秩序,把我市建设成为文明、有序、整洁、优美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破除殡葬封建迷信、净化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居民社区、各类学校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为依托,深入开展破除殡葬封建迷信、净化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思想保证,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治理任务
  破除殡葬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提高市民道德素质和文明意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必须加强管理,常抓不懈。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殡葬封建迷信行为,取缔封建迷信纸扎祭品加工点,整顿殡葬用品市场,严禁抛撒和焚烧祭祀品,规范殡葬殡仪行为,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从源头上进行彻底治理。各区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对整个殡葬行业进行检查清理,从经营许可上把好管理关。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医院太平间和殡仪运尸车辆、殡葬用品加工点,以及从事殡葬活动的人员进行清理整顿,从源头上为彻底根治殡葬封建迷信活动创造条件。
  (二)治理整顿规范销售殡葬物品市场。各区县工商部门要依法对无照或超过批准的营业范围经营殡葬用品的经营点和个体摊贩进行认真的清理整顿。对违法违规销售殡葬封建迷信用品的经营点和贩摊,由民政、工商部门依法查处,从流通渠道上堵住各种殡葬封建迷信用品进入市场。
  (三)劝阻和制止在居民区内大搞殡葬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街道、乡镇对辖区内大操大办丧事,在街道、马路、楼群、里巷等公共场所摆放殡葬封建迷信用品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无理取闹、寻衅闹事、甚至暴力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止在公共道路、公共场所从事殡葬封建迷信活动。各区县综合执法大队和有关部门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抛撒封建迷信用品、污染市容环境的行为,要发现一处,制止一处,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严肃惩处。

  三、实施阶段
  全市破除殡葬封建迷信、 净化市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 从2003年10月15日开始,集中用三个半月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03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市容等部门,对辖区内从事殡葬封建迷信用品经营的商贩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从事加工制造、裱糊殡葬用品的加工点;摸清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点、销售点和个体商贩;摸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殡葬用品的来源、渠道以及销售方式;摸清从事殡葬封建迷信活动人员的情况。
  第二阶段: 从200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一是深入进行“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利用社区学校、职工学校和村民学校等各类思想文化阵地,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天津市民守则》、《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基本教材,紧密结合群众的思想实际,深入进行破除殡葬封建迷信、保护市容环境的教育,强化广大市民群众的文明意识、 科学意识、 环境意识和公德意识。二是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摒弃陋习”社会实践活动。各基层单位和群众团体,要把破除殡葬封建迷信与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和争做文明市民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三是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全民大讨论活动。集中一段时间,利用新闻媒体,围绕殡葬民俗中封建迷信行为开展大讨论,引导群众分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倡导科学文明寄托哀思的新做法、新形式。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开展破除殡葬封建迷信、净化市容环境活动的重要意义,对典型事例进行曝光,在全社会形成摒弃旧习、树立新风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从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1月15日为治理整顿阶段。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区县文明办、公安、民政、工商、市容、卫生、环卫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辖区街道、乡镇、居委会逐层进行检查。对制做、裱糊封建迷信物品加工点依法予以取缔,对专门出售殡葬封建迷信用品的商店、摊点一律查封;对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殡葬物品的商店和销售点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医院太平间逐个进行检查,该关闭的关闭,该接管的接管;对占路销售封建迷信物品的个体商贩坚决清理;对大搞殡葬封建迷信活动的进行劝阻和教育,对拒不听从劝阻和无理取闹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从2004年1月16日至1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首先由各区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地区殡葬行为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自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落实、边巩固。自查结果要向市综治办、市文明办书面报告。其次在各区县自查自验和认真整改的基础上,由市综治办、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公安、市容、工商、卫生、民政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要把搞好破除殡葬迷信、净化市容环境活动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殡葬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的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开展这项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出具体治理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属地管理,抓好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对辖区破除殡葬封建迷信、净化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检查,抓好落实。要根据各区县治理任务的重点,建立一级抓一级的工作网络,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单位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地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推动辖区各部门和街道搞好破除殡葬封建迷信、净化市容环境活动,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三)齐抓共管,明确责任。开展破除殡葬封建迷信、摒弃陋习活动政策性强,必须通过宣传教育、行政管理、法律规范和执法处罚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市文明办要以文明活动进社区为载体,对市民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民政部门要从经营许可上把好关,搞好殡葬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市民俗风情、易为群众接受的健康文明殡葬方式。工商部门要从核发证照上把好关,对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殡葬物品和超出经营范围的摊点要依法处理。综合执法、公安、交管、消防、环卫、环保等部门,对于在马路上从事殡葬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街道、乡镇、居委会发现辖区内大搞殡葬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要主动入户,细心做好说服教育和劝阻工作;有严重扰民行为的,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及时予以制止。
  (四)加强立法,严格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结合工作实际,搞好殡葬行为立法工作。对已不适应当前殡葬管理实际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对需要制定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抓紧制定及早出台,为殡葬行为日常管理提供规范,为依法破除殡葬封建迷信活动提供法律依据,有效地遏制殡葬封建迷信活动回潮的现象,使我市殡葬管理工作步入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九月三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