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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19 生效日期: 2005-04-19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5]79号

市教委:
  你委《关于设立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渝教文(2005)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同意授权重庆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的批复》(教发(2000)118号)、《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的有关规定,同意重庆社会大学转制设立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

  二、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由重庆利昂实业有限公司投资举办,市教委主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

  三、市教委要加强管理,督促重庆利昂实业有限公司加大投入,切实改善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教学实践环节,保证办学质量,办出特色。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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