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招标第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主办单位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9 生效日期: 2005-08-29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
发布文号:

2005年8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招标第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主办单位的通知》,《通知》说,中国国际动漫节的举办是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中华文化与世界文化交流的重要活动、国内外各类动画机构之间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国际动漫节以“中华牌、产业化、国际性”为基本理念,面向世界、面向市场、面向产业、面向群众,以我为主、突出重点、创新品牌、务求实效。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国家广电总局决定今年以招标的方式确定第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主办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 活动名称:第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
  (二) 举办时间:2006年5月底6月初?
  (三) 举办地点:由国家广电总局与中标方协商确定?
  (四) 主办单位:国家广电总局与中标方?
  (五) 主要内容:动漫产品博览会、动画产业国际高层论坛、动漫娱乐节、中外优秀影视动画片展映、动画片评奖、动漫节晚会等。动漫节具体内容由国家广电总局与中标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确定。?
  (六) 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方应为省、市、自治区政府,省辖市政府,中央电视媒体,省级广播影视局(厅)、集团。由具有申报资格的广播影视机构统一协调,并组织投标工作。?
  2.投标方应详细制定动漫节投标方案,包括主体活动设计方案、宣传方案、经费方案,由具有申报资格的广播影视机构报国家广电总局评定。
  3.投标截止日期:2005年9月22日?
  4.联系部门:国家广电总局影视动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8月29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