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23 生效日期: 2005-09-23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登记管理,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将现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证合一”,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含《大连市房地产共有权证》、《大连市房地产他项权证》,下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2005年10月1日后新开楼盘的商品房产权登记,统一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

  二、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的范围限于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
  其他区市县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工作,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三、原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范围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继续有效。换发原权属证书等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四、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工作由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