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宣传月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08 生效日期: 2004-12-08
发布部门: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宣传部重庆市涪陵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涪经普办发[2004]11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的浓烈氛围,为如实申报普查资料奠定基础,现将12月份我区经济普查宣传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主流媒体宣传
  (一)涪陵电视台
  1、在黄金时段,连续每日播放经济普查公益广告。
  2、在涪陵新闻联播中,经常报道经济普查动态消息。
  3、在黄金时段,组织播放3期经济普查专题新闻。专访分管区长,介绍全区经济普查工作动态,介绍有关乡镇街道及重点企业经济普查工作。
  4、12月25日在黄金时段播放《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公告》,12月31日播放《致经济普查被调查者的公开信》。
  5、12月30日,在黄金时段播放分管区长经济普查专题电视讲话。
  6、12月24日拉字幕动员市民12月25日踊跃观看易家坝广场经济普查文艺汇演,参加普查知识咨询和知识竞赛抽奖活动。
  (二)涪陵广播电台
  1、在黄金时段连续每日播放经济普查知识。
  2、12月25日在黄金时段播放《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公告》,12月31日播放《致经济普查被调查者的公开信》。
  3、12月30日,在黄金时段播放分管区长经济普查专题讲话录音。
  (三)涪陵日报
  1、从12月5日开始连续登载经济普查知识。
  2、经常报道经济普查工作动态。
  3、12月10日登载涪陵区经济普查知识竞赛题目内容。
  4、12月25日,刊登《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一次经济普查的公告》;12月31日,刊登《致经济普查被调查者的公开信》。
  5、12月30日,刊登分管区长经济普查专题讲话文章。
  二、网络宣传
  (一)涪陵区政府公共信息网和涪陵区统计信息网上载经济普查知识、经济普查工作动态、《致经济普查被调查者的公开信》、分管区长经济普查专题讲话等内容。
  (二)涪陵移动公司和涪陵联通公司在12月25日和12月31日给移动电话用户发送短信,动员市民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三、主城区户外宣传
  (一)在主要街道设置迎宾旗300面。责任单位: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二)在300辆出租车后窗上张贴经济普查宣传广告。广告由区经普办制作提供,由区交委和运管处负责落实张贴。
  (三)组织宣传车流动宣传。责任单位:区经普办和敦仁、崇义、荔枝街道及桥南管委会。
  (四)在显著位置设置大型广告2幅。责任单位:区经普办。
  (五)在辖区内的主要街道或显著位置,组织悬挂经济普查宣传标语、横幅。责任单位:敦仁、崇义、荔枝街道办事处和桥南管委会。
  (六)设置街道宣传站。时间:12月25日。地点:区经普办和桥南管委会宣传站,设在易家坝广场;敦仁街道宣传站,设在高笋塘;崇义街道宣传站,设在南门山;荔枝街道宣传站,设在体育馆前。
  (七)组织街道(社区)腰鼓队(秧歌队)宣传。时间:12月25日。责任单位:敦仁、崇义、荔枝街道办事处和桥南管委会。
  (八)举办经济普查文艺汇演。时间:12月25日。地点:易家坝广场。具体工作由区经普办牵头组织,文体、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桥南管委会和敦仁、崇义、荔枝等积极参与(每个街道至少提供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节目2个)。城区各单位应组织职工积极前往观看。
  四、乡镇街道宣传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采取闭路电视、有线广播、标语、板报、专栏、宣传画、宣传车、宣传站、会议、个别谈话、群众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整个宣传活动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既要理性还要有人情味。要增强针对性,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真正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知道,按时、如实地报送经济普查资料是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均属违法行为,从而在行动上积极支持、配合普查工作。
  经济普查宣传月工作是整个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各项宣传活动,市政、工商等相关部门要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大开绿灯、提供便利条件。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普查组织要注意及时发现普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经验,撰写成文字材料上报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向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投稿或提供新闻线索;要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文字材料、图片、影像资料的整理、分类、建档、归档和上报工作。涪陵电视台、涪陵广播电台要收集、整理所播出的各种经济普查音像资料,并及时移交涪陵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以便形成完整的涪陵区经济普查宣传档案。
区经普办、区委宣传部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