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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04年煤矿安全监察人员集中疗养(休假)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26 生效日期: 2004-04-26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煤安监司办字〔2004〕14号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昆明、大连、庐山疗养院和大连东煤宾馆、青岛鲁煤大厦: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煤矿安全监察人员集中疗养(休假)的通知》(煤安监司办字(2004)7号),在各单位预报计划的基础上,经与各接待单位协商,决定从5月11日开始,分期分批安排煤矿安全监察人员集中疗养(休假)。现将2004年煤矿安全监察人员集中疗养(休假)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计划分别做好人员派送和接待工作。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司联系。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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