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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9 生效日期: 2005-12-29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淄政办字[2005]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市文化局《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认真组织安排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意见
(市文化局 2005年12月20日)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对全市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引导,丰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使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05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经济发展创淄博历史最好的年份,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面貌大为改观,居民收入大幅提高。认真组织和正确引导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对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倡导先进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建设文化大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早做部署。各区县、乡镇要成立节日文化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活动方案,把活动逐项安排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认真督查,抓好落实。
  二、弘扬主旋律,展示全市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宣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为主线,按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化品位为根本目的,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按照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要求,满腔热情地宣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新事物、新典型。要借开展元旦、春节文化活动之机,积极展示我市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激励全市人民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坚定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的信心和决心。
  三、认真筹备,精心组织
  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文化活动,要本着欢乐喜庆、注意节俭、广泛发动、社会文化社会办的原则,充分调动、引导各级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节日文化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活动内容和形式上要积极创新,注意传统与现代相结合。要立足本地实际,发挥社区作用和自身优势,通过举办文艺演出、歌咏比赛、艺术展览、灯会、焰火晚会、民间艺术表演、体育比赛等各种活动,以形式多、品位高、特色浓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馆、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博物馆等单位,要积极组织戏剧演出、电影放映和各种类型的展览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节日精神文化需求。
  四、认真组织好农村文化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把组织、引导、协助农村文化站(中心)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丰富农村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作为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各级文化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送演出下乡、送电影下乡、送图书下乡、送书画下乡、送文艺辅导下乡等系列文化下乡活动。使文化在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强化文化市场管理
  文化市场是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文化消费的重要场所,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以促进健康繁荣为目的,狠抓管理,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在强化日常稽查管理的同时,节前要集中力量对全市所有的歌舞厅、书刊音像制品销售摊点、网吧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打击和杜绝制黄贩黄、色情服务、盗版、敲诈勒索、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演出活动,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工作、娱乐、生活环境。坚决抵制和杜绝黄赌毒进入农村文化市场,扰乱农村文化生活。各区县、高新区要专门组织,对农村文化市场进行清理,确保节日期间农村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安全、有序。
  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多、规模大、范围广、时间长、参与人员多,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各区县、高新区要加强对安全保卫组织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凡超过200人的群众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向公安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制订安全保卫方案,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重大活动要及时上报,以便全市统筹协调。各级公安、文化部门对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专门研究,及早动手,周密部署,清除隐患,根据实际制订工作预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在喜庆欢乐、文明祥和的氛围中度过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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