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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4年度全国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10 生效日期: 2005-01-10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表彰在2004年承办全国体育竞赛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全国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希望各单位按照《全国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评选实施办法》(体竞字[1999]20号)的规定,认真做好2004年全国体育竞赛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体育局认真填写《承办2004年全国体育竞赛汇总表》(附后,以《2004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为准),严格按照承办比赛数量与推荐候选赛区10:1的比例推荐本地区的候选赛区,原则上每单位推荐的候选赛区不超过三个,并附被推荐赛区简介材料(600字以内)。

  二、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在总结全年竞赛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赛区承办比赛的实际情况,每个中心可推荐两个候选赛区。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体育部门及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推荐候选赛区材料请于2005年2月23日前报竞技体育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竞技体育司竞赛处  常耀、贾宁
  电 话:(010)87182492
  传 真:(010)87182307

附件:承办2004年全国体育竞赛工作汇总表

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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