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工作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8-18 生效日期: 1992-08-18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省政府同意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工作的报告》,现予转发,请结合各地实际研究执行。
  附: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工作的报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横向联合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发展全省经济,促进企业进步,活跃城乡市场以及转变思想观念都起了促进作用。实践证明,横向联合和协作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动力,对于打破条块分割,实现优势互补,建立新的经济运行机制,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都具有重要意义。我省综合实力不强,人均水平较低,而资源十分丰富,潜力很大,加快我省经济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横向联合与协作。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协作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联合、协作的性质和作用缺少应有的认识,经济技术协作部门的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手段也不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更快更好地发展我省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现就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解放思想,放手开展联合和协作。横向联合和协作要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打破生产和流通之间的界限,把那些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我省经济技术发展的项目大胆地吸引进来。同时,要积极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到省外尤其是到经济特区办经济实体。还要结合我省产品结构调整的要求,大力开展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引进、协作和联合。总之,只要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增强综合省力,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应该把横向联合和协作的内容搞得更广泛一些,形式更多样一些,手段更灵活一些。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联合、协作的政策,解除一些不符合政策的禁令,打破自我封锁。要注意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更要提倡敢闯、敢试,走出自己的路子。
  二、坚持互惠互利,给予政策优惠。开展横向联合、协作,必须坚持信誉第一,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双方都要信守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使双方都能得到好处。在这个前提下,为积极鼓励外省市经济组织来我省投资开办合作项目,要制定一些具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
  1、外省市来我省独资或合资新建、扩建的联合项目,我省将在劳务、燃料、电力、原材料、计划审批、土地征用、基础设施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给予优先安排。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当地开发开放的外地投资企业,经省计委和省税务局同意后,其投资方向调节税可按规定给予适当照顾;独资企业、联合企业交纳流转税、所得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报批后,给予适当减免。到我省老区、贫困地区兴办独资、合资企业的,将在此基础上由地市县政府决定给予更多的优惠。
  2、对引进省外、国外一年以上无息贷款来我省联营或独资办厂者,不论个人或团体,可按引进资金的5%付给一次性服务费;对引进省外、国外贷款期限在半年以上、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者,可按利息部分的5%付给一次性服务费。
  3、凡为我省引进先进技术和工艺,使现有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有显著提高并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省协作办、经委、科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核准,可按当年该引进项目的新增利润额的10%给予引进者一次性奖励。
  4、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经济实体在我省租赁、承包、合作和兴办乡镇企业,除享受国家和我省乡镇企业的一切优惠政策外,还享受前述优惠。省各级协作办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努力做好工作,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发展经济实体,特别是发展生产性实体。根据经济技术协作的特点,协作系统经济实体的经营范围应允许宽一些。鉴于各级经协公司正处于恢复、整顿阶段,同级财税和计划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扶持。计划部门在安排年度计划时,恢复安排部分计划物资用于协作串换;因情况特殊需减免税收和“两金”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减免的税收和“两金”用于建立协作基金。
  三、各级协作办要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是省政府指导、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全省横向联合和经济技术协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代省政府拟订推进联合、发展协作的政策,编制横向联合和经济技术协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组织我省同外省(市、区)间以及省内各地、各部门之间重大的横向联合和协作活动,推动区域经济联合和协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省际间重大的经济联合、原材料开发、农副产品基地项目和“中中外”合资、合作项目进行考察、论证、洽谈和签订协议,配合项目审批立项,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
  4、联系各种横向经济联合的网络,包括省及各地驻外办事机构和各种领域的联合和协作组织;
  5、建立协作信息网络,为横向联合和协作全过程提供咨询和服务;
  6、根据对方需要,承担省对外省投资协作项目和“窗口”企业的审批;
  7、指导地、市、县协作办的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各地、各企业横向联合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政府协作办在工作上要努力实现以下五个转变:由一般的内联向内联外引相结合的外向型经济转变;由一般的技术协作向引进、开发高新技术转变;由一般物资协作向资源开发、实业开发、综合协作转变;由“牵线搭桥”向指导、协调、管理和咨询服务转变;联合协作项目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四、加强领导,充实协作力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联合和协作工作的领导,充实协作力量。各级经济主管部门也要明确职能部门和人员承担本行业的横向联合和协作工作。从事经协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与各级经济部门加强联系,以推动横向联合、协作的发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