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成立国家教育委员会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09-26 生效日期: 1991-09-26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为了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兹决定在全国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国家教育委员会图书馆工作委员会,配合行政部门,对全国大、中、小学图书情报事业进行研究、协调、咨询和业务指导。考虑到全国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在国内图书情报界的影响和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的特点,继续保留全国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的机构名称。
  国家教育委员会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秘书处。秘书处沿用全国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的原有班子,不增加新的编制。
  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条件装备司负责联系,办公地点在国家教育委员会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