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计价非[2000]1464号
自治区农行、兵团农行:
你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兵团分行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文书对外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农银发(1999)137号和国家计委计价费(1996)18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区农行系统统一制式合同文本价格批复如下: 一、农行系统统一制式合同文本价格。(见附表)
二、农行系统在办理合同文本发放业务中,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的合同文本销售价格,严禁向客户收取其他费用,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三、本文自2000年11月30日起执行。以往规定的农行系统合同文本销售价格同时废止。
附表:
农行系统统一制式合同文本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