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政办函[2006]78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全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座谈会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座谈会讲话中提出的工作要求,现就有关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1、关于扶持培育产业集群的问题。由省经委牵头,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其中要包括抓优势产业推进产业集群、抓中小企业推进产业集群、抓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产业集群等内容。
2、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问题。由省经委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3、关于加快推进国企改革问题。由省国资委牵头,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其中要包括引进战略投资伙伴、筹措国企改革资金、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完善年薪制、探索期权期股等内容。
4、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由省经委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工商联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5、关于发展生产型服务业的问题。由省经委、省发改委牵头,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其中省发改委负责牵头起草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6、关于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由省发改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其中要包括高速公路、火力发电厂、电网、通信、港口、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内容。
7、关于工业园区发展的问题。由省发改委牵头,省经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重点抓好公共要素建设、产业发展定位、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协调等内容。
8、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周转用地(含园区建设周转用地)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资委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
9、关于拓宽融资渠道等问题。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经委、省农业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证券办、湖南银监局、湖南保监局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10、关于优化全省招商引资和工业项目建设投资环境的问题。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监察厅、省优化环境办、省经委、省发改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其中要包括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完善配套能力,改善经营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服务水平,高效的政务服务等内容。
11、关于加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储备的问题。由省商务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外侨办、省旅游局、省贸促会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其中要包括提高引资质量、注重产业集聚、注重产业链发展、注重高新技术项目以及产业梯度转移等内容。
12、关于加大口岸开放力度,加快商务通关问题。由省政府口岸办牵头,省商务厅、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
13、关于加快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问题。由省发改委牵头,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交通厅、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等单位参与,共同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其中要将完善三市协调机制、加快产业发展、按照规划实现“五网”、“六个一体化”以及黄花机场改扩建、城市轻轨建设、湘江流域环境治理等项目予以落实。
14、关于启动以长株潭为中心的“3+5”(长株潭+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娄底)城市群发展研究的问题。由省发改委牵头,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省社科院、省经委、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信息产业厅等单位参与。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对需协商解决的问题要主动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6月10日前提出工作计划(包括准备出台或完善哪些方面政策措施和文件,以及工作任务分阶段完成的时限、部门责任分工)报省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