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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04 生效日期: 2006-04-04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6]48号

《2006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6年4月4日
2006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04)8号)、省治污保洁和珠江整治有关要求及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5)14号),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有效保护,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加大城市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生活污水处理率特区内达到80%以上;加大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沙河、新洲河、福田河、深圳水库排洪河基本消除黑臭现象,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和深圳河的水质得到改善;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成果,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达到96%以上。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燃煤电厂脱硫率、除尘率达到95%,机动车随机抽检达标率达到90%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推广使用道路降噪材料,加大施工噪声管理,噪声区达标覆盖率达到65%。
   加快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8%以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建立放射源管理数据库,实施放射源申报登记制度和辐射安全工作许可证制度。
   加大生态建设与执法力度,全市动态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75平方公里以内,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2%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开展区域集中整治和综合管理,构筑南头半岛(前海地区)基本生态体系,提升南油、蛇口、水贝-万山和清水河等区域整体环境质量,建设优美舒适生产环境与居住环境。推进循环经济建设与产业升级,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和环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以生态立市为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深入开展我市环境保护中远期对策研究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以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全面协调我市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和谐发展。
  (二)深入推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编制水源保护区法定图则,开展主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管理,积极推进深圳、西丽、铁岗和石岩四大水库入库支流治理工程,加大保护区退果还林、违章建筑及养殖业清除整顿力度,清除库区内源污染、最大限度地削减水库污染负荷。结合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河流污染治理,改善主要河流水污染状况,加快各项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建设、河涌整治和河流两岸生态景观建设。加强管理,确保已建污水处理厂正常有效运行。实施省环保局《广东省碧海行动计划》,加强海洋环境保护。
  (三)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通过项目审批管理、执行总量控制,加强废气排放源管理,对燃煤电厂实施海水脱硫工程,做好低氮燃烧器和脱硝准备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强制关闭淘汰小火电机组和采用清洁能源等方法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完善环保车型目录执行体系,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建立在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加快混合动力车的应用,加强对车用燃油质量的监管;通过落实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控制措施,防治工程建设扬尘污染。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臭氧层友好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实施我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措施。
  (四)道路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报告提出的噪声缓解措施,结合建筑施工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综合整治和工业生产、社会噪声的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噪声污染,遏制噪声污染投诉的上升。
  (五)贯彻落实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关条例和规划,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开展特区外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和污泥处置工作;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监控体系,提高对危险废物的监管水平,坚决打击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
  (六)全面加强放射性污染源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增强应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响应能力。启动电磁辐射防治管理工作,及时高效处理群众关心的辐射污染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制定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强水土保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关闭并复绿规划外的采石场;加快退果还林步伐;推进城市公园、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风景林、生态农业体系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建立并完善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加强物种资源保护。
  (八)通过污染源管理、道路网络优化、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其他综合管理措施,推进区域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区域的基本生态体系和环境质量。
  (九)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和市场调节,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经济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产业模式;推广环保新技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增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和科研能力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责任单位根据治污保洁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考核到位。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实施情况报市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环保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完成情况每月5日前报送,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工程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经验和建议。各单位要落实一名信息员,按时报送信息。
  (三)加强监督检查。根据《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试行办法》,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年度考核,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我市治污保洁工程工作进行监督和视察,同时加强治污保洁政务信息公开,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

附件:二○○六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任务分解表
  一、水环境综合整治(共87项)
(一)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共15项) 1 开展深圳水库支流梧桐山河河道整治工程 年底前完成 罗湖区政府 市国土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2 建设大望村污水输送管道工程 年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3 开展东深流域白泥坑村污水处理工程 年底前动工 龙岗区政府
4 继续西丽水库入库支流整治-麻嵌河、白芒河水质净化工程 年底前完成 南山区政府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5 继续铁岗-石岩水库流域入库支流石岩河、塘头河、黄麻布河人工湿地建设 6月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市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6 完善铁岗-石岩水库流域料坑、麻布村污水截排工程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市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7 开展九围河分散污水处理工程 年底前动工建设 宝安区政府 市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8 继续开展石岩水库清淤工程 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市水务局、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9 建设长流陂水库人工湿地工程 年底前动工 宝安区政府 市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10 西丽、铁岗水库内源污染控制 西丽水库年底前完成前期调查工作;铁岗水库年底前完成可研环评前期工作 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 市水务局、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建设局、国土局
11 茜坑水库底泥疏浚 年底前完成底泥污染调查工作 市水务局
12 彻底清理深圳、西丽、石岩、铁岗、松子坑、清林径等主要水库流域内的违法建筑并防止回潮 年底前完成 各区政府 市规划局、国土局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一)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共15项) 13 开展深圳水库、西丽水库、石岩水库、铁岗水库、松子坑水库、清林径水库、茜坑水库、梅林水库等主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土地征用工作并实施隔离管理 年底前完成 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市水务局 市国土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茜坑水库、梅林水库除外)
14 加强水源保护区的执法检查,坚决制止各种污染水源的行为,彻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的养殖业,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 7月底前完成 各区政府 市规划局、国土局、水务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5 雁田水库石灰坑纳污口、南坑纳污口、白泥坑村纳污口、良安田木古河纳污口整治工程 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 龙岗区政府
(二)深圳河(湾)流域综合整治(共27项) 16 抓紧福田河上游、新洲河中上游、新洲河五洲宾馆段生态补水工程建设 7月底前投入运行 市水务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7 继续整改福田河、新洲河、布吉河特区内流域住宅小区内部污水管错接及出户管错接问题 年底前完成特区内至少5个市政府投资的小区错接整改 市国土局 市建筑工务署
18 继续开展流域内排水户出户管错接整改 年底前完成100家以上 市水务局 市水务集团、各辖区政府、市环保局
19 结合旧城改造,继续开展流域内旧村污水纠错和截污 福田区政府年底前完成皇岗村等至少5个旧村雨污改造,罗湖区政府年底前动工莲塘片区至少2个旧村雨污改造,南山区政府年底前动工福光、塘朗、长源旧村雨污改造 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 市水务局、城管局、环保局、规划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南山区政府任务不属于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20 开展皇岗河凤塘河综合整治工程 7月底前完成凤塘河河口清淤工程,完成凤塘河生态修复工程 福田区政府 市水务局、城管局、环保局、规划局、国土局、发改局、公安局、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处、武警深圳边防支队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7月底前完成皇岗河水质改善工程 市水务局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二)深圳河(湾)流域综合整治(共27项) 21 开展布吉河特区内河段清淤工程 7月底前完成河口清淤工程,年底前完成其余河段清淤 市水务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22 开展布吉水质净化厂扩建改造工程 5月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23 开展布吉草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年底前完成征地及投资计划 龙岗区政府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
24 建设布吉河特区内流域污水截排工程 7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10月底前动工建设二期工程 市水务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25 莲塘河、深圳水库排洪河、笔架山河和布吉河特区内笋岗以上片区四条主要支流段约15万吨/日污水应急截排 6月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26 采用微生物技术直接对深圳河干流河水进行治理,减轻深圳河黑臭状况 7月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27 对深圳河干流采取曝气充氧措施,减轻深圳河黑臭状况 7月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28 继续实施深圳河治理三期工程 7月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29 荔枝湖水质改善工程 6月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30 开展深圳河干流截污工程建设 7月底前完成深圳河布吉河口上游截污工程,开展深圳河布吉河口中下游截污工程的建设 市水务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31 深圳河底泥清淤工程 7月底前完成深圳河支流底泥清淤,年底前完成深圳河干流40-50万立方米的清淤量 市水务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32 建设福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年底前完成部分前期工作 市水务集团 市规划局、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
33 建设滨河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 年底前完成部分前期工作 市水务集团 市规划局、水务局、环保局
34 莲塘河截污工程 年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35 沙湾河下游深圳水库排洪河截污工程 7月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二)深圳河(湾)流域综合整治(共27项) 36 深圳水库排洪河生态治理工程 年底前完成生态治理工程施工前期工作 市水务局
37 埔地吓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 年底前完成征地等前期工作 龙岗区政府
38 完成白石洲片区截污工程 7月底前开工,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 市水务局
39 建设完善大沙河污水截排工程及河口闸坝工程 3月底前完成截污工程,年底前动工闸坝工程 市水务局
40 实施大沙河生态化改造工程 年底前北环路以上河段完成改造,全河段完成70%以上 市水务局
41 小沙河流域违章排水执法 年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42 建设西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年底前动工 市水务集团 市规划局、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三)观澜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共4项) 43 观澜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干管 7月底前建成 宝安区政府 市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44 桂花村片区污水分散处理工程 年底前动工 宝安区政府 市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45 建设龙华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水收集干管 7月底前完成50%工程量,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 宝安区政府 市发改局、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46 开展观澜河全流域内污水深度处理的规划、选址和征地工作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四)龙岗河、坪山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共9项) 47 建设龙岗河支流大康河截污干管 6月底前动工,年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48 继续建设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收集干管 7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龙岗区政府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
49 建设坪山上洋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0月底前开工建设 龙岗区政府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
50 蒲芦陂水库深度处理工程 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龙岗区政府
51 建设宝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年底前完成宝龙片区截污干管 龙岗区政府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
52 开展坪山河大工业区区段湿地工程 年底前动工 龙岗区政府 大工业区管委会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四)龙岗河、坪山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共9项) 53 建设坪山河干流截污管 4月底前动工,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 龙岗区政府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54 开展丁山河、同乐河、石溪河等支流河道整治 年底前完成部分支流整治 龙岗区政府
55 开展龙岗河、坪山河全流域内污水深度处理的规划、选址和征地工作 年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五)茅洲河、珠江口流域水污染治理(共9项) 56 建设光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年底前完成BOT招标 宝安区政府 市发改局、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57 建设固戍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市发改局、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58 建设沙井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 宝安区政府 市发改局、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59 建设福永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年底前完成BOT招投标 宝安区政府 市发改局、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60 建设燕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年底前完成BOT招标 宝安区政府 市发改局、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
61 茅洲河上游楼村人工湿地及茅洲河洋涌河段整治 茅洲河上游人工湿地年底前动工;茅洲河洋涌河水闸至李松蓢段整治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市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62 开展前海片区污水截排工程和双界河截污工程 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市水务局 南山区政府、市城管局、交警局
63 新圳河、西乡河综合整治(截污、清淤和河道整治) 新圳河年底前完成;西乡河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宝安区政府 市水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64 建设南山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工程 3月底前动工,年底前完成30%工程量 市水务集团 市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六)东部海域污染整治(共6项) 65 盐田河综合整治(含截污与景观) 3月底前完成 盐田区政府
66 进一步完善大小梅沙片区、沙头角片区市政管网 年底前完成 盐田区政府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六)东部海域污染整治(共6项) 67 沙头角湾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含清淤工程和景观改造工程) 年底前完成景观改造工程,年内清淤工程动工 盐田区政府
68 葵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年底前完成征地等前期工作 龙岗区政府
69 水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年底前完成征地等前期工作 龙岗区政府
70 盐田污水处理厂改造达到污水排放一级A标准 开展污水处理厂评估 市水务集团
(七)内河涌整治(共2项) 71 加大对污染严重的内河涌整治力度,加强河涌两岸的净化、绿化和美化,部分河段清理底泥,积极营造市民滨水观赏景观的场所 年底前各区至少完成2条 各区政府 市水务局、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建设局、国土局
72 彻底清理沿河违章建筑,防止回潮 年底前完成 各区政府 市水务局、规划局、国土局、城管局
(八)水环境监督管理(共3项) 73 严禁在规划的污染工业园区外新建电镀、纺织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新建重污染行业原则进入污染工业园区,集中管理 年底前完成西部电镀工业基地前期建设 宝安区政府3月底前落实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外部道路等市政设施配套方案;市规划局6月底前完成项目用地规划的审批;市国土局为入园企业办理用地手续审批;市环保局争取基础设施建设开工 市发改局、建设局、建筑工务署
74 依法关停龙岗河流域制革企业 7月底前完成 龙岗区政府
75 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出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7月底前完成 市水务集团、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招商水务公司 市水务局、环保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九)水资源合理规划、中水回用(共2项) 76 罗芳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回用方案研究 年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77 深圳市节水技术和中水示范工程研究 年底前至少新增5个示范工程 市水务局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十)海洋环境保护(共10项) 78 杨梅坑自然生态保护区(人工鱼礁)建设 完成50%工程量 市农林渔业局
79 鹅公湾人工鱼礁建设 年底前完成人工鱼礁建设的前期立项 市农林渔业局 市发改局
80 海产养殖污染控制 开展养殖容量调查,初步建立海上养殖区环境管理制度 市农林渔业局 市环保局、交通局、深圳海事局
81 深圳市近岸海域环境综合管理战略对策研究 年底前完成研究报告编制 市环保局 深圳海事局、市农林渔业局
82 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综合监测试点工作 初步开展西部近岸海域浮游生物、游泳生物、底栖生物以及表层沉积物的监测,每年至少监测两次;初步开展东部近岸海域浮游生物、游泳生物、底栖生物以及表层沉积物的监测,每年至少监测两次 市农林渔业局负责东部海域监测,市环保局负责西部海域监测
83 加强沿海未纳入市政管网的企业排污监督管理 未纳入市政管网的沿海度假村、宾馆、食街严格按照所在海域功能区要求排放废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市海事局、环保局、工商局
84 船舶石油类污染控制 开展深圳港船舶压载水管理研究,调查海洋生物分布情况,研究应对海洋生物入侵的技术、法律和管理措施 深圳海事局
85 船舶有害有毒物质污染控制 开展深圳港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建库工作,完善深圳港危险化学品应急计划 深圳海事局
86 船舶垃圾污染控制 东部海上垃圾回收船项目立项:监督检查抵港船舶垃圾管理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深圳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管好各自用海水域,加强公共水域漂浮物清除管理 深圳海事局
87 完善海上污染应急反应体系 建设深圳海域防污染应急决策系统及智能辅助决策信息系统;按照清除控制能力为200吨溢油的水平配备政府设备库;海上污染应急政府设备库立项工作 深圳海事局
  二、大气环境污染治理(40项)
(一)工业废气污染控制(共7项) 88 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及烟尘排放总量 年底前完成《深圳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初稿 市环保局
89 对'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依法实施关停;对生产设备简陋、污染严重、治理无望,又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实施逐步关停、转迁 年底前完成关停南山、宝昌、钰湖、福华德等'以大代小'被替代的小火电机组和污染严重的小柴油机组(如因用电紧张等客观原因不能停电可适当延长完成时间,但需向市政府提出专题报告) 市贸工局 市发改局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一)工业废气污染控制(共7项) 90 严格控制燃油电厂和工业锅炉的油品含硫量 严格执行燃油电厂油品质量定期申报制度,对达不到总量控制指标、燃油含硫量超标的企业,依法限期治理、停产治理 市环保局 市贸工局
91 完成妈湾电厂1-3号机组海水脱硫工程建设 年底前完成(如因用电紧张等客观原因不能停电可适当延长完成时间,但需向市政府提出专题报告) 市贸工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92 配合国家和省氮氧化合物排放标准的实施,加装低氮燃烧系统并逐步推进烟气脱氮的工作 年底前制定分期脱氮计划 市环保局
93 加快有机废气与工艺废气企业的治理力度,完成重点有机废气和工艺废气排放企业的治理工作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94 加快LNG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将部分燃油电厂纳入LNG工程供应项目 开展南山热电、月亮湾电厂油改气项目前期工作 市发改局
(二)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共16项) 95 开展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车用燃油推广工作,完善技术规范,出台我市油品升级的相关政策及监管方案 年底前完成(国家出台油品相关政策后) 市环保局 市质监局、贸工局、工商局
96 加强机动车路检执法工作,完善道路巡查工作,加强对特区外超标车的查处工作 年底前完成三万辆路检任务 市公安局
97 建立在用车排气检测合格凭证管理,落实机动车未取得检测合格凭证不得上路行驶的制度,通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和便携式PDA设备,加大对未取得有效排气污染检测合格凭证车辆、逾期未按检测通知书要求进行检测的冒黑烟车的查处力度 年底前完成 市公安局
98 完善黑烟车举报及查处机制,建立交警与环保的车辆信息资源共享,借助车牌自动识别预警系统加强对机动车环保社会监督员举报车辆的跟踪查处 全年 市公安局
99 督促公交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14001认证工作,严格禁止冒黑烟公交车上路行驶 全年 市交通局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二)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共16项) 100 实施在用车环保分类标志制度,制定针对改善环境的交通管理措施,实行第二、第三阶段非绿标车限行,借助车牌自动识别系统、便携式PDA设备等手段,严格查处违章冲禁令'非绿标车' 1月1日起实行第二阶段限行,7月1日起实行第三阶段限行,每半年上报一次查处违章冲禁令'非绿标车'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实施非绿标车限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市环保局负责环保分类标志发放,会同公安局制订有关限行措施 发标:市公安局协助
101 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市法制局、交通局
102 开展新的在用车检测标准实施推广与设备选型工作 年底前完成柴油车设备选型与推广工作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交通局、质监局
103 完善《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执行体系,编制与国家统一车辆管理系统相匹配的我市环保车型目录核对软件,并确保正常使用 6月底前完成 市公安局
104 制订我市国Ⅲ车型目录,并推荐实施 6月底前发布目录并推荐实施,待条件成熟时强制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制订和更新我市国Ⅲ目录;强制实施时,市公安局负责注册登记审核把关 市国税局、工商局、交通局
105 启动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工作,开展调研,制订工作方案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市质监局、贸工局、公安消防局
106 加强对加油站安装柴油过滤装置及添加燃油清净剂的情况进行监管;加强对车用燃油质量的监管 全年1次对全市加油站安装柴油过滤装置及添加燃油清洁剂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全年组织2次油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年抽查量不少于360批次 市质监局
107 组织对公交车使用清洁车用燃油情况(公交企业内部油站安装柴油过滤装置、使用含清净剂低硫燃油等)的全面检查,加强后续监管 全年2次全面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监督抽查 市交通局 市质监局、贸工局、环保局
108 完成在用公交车更换为国Ⅲ车的年度任务,落实对提前更新国Ⅲ公交车辆的补贴 年底前完成(具体数量依据交通局03-08年五年更新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国Ⅲ车辆更新,市发改局负责落实补贴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二)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共16项) 109 加快混合动力公交车的应用与试点工作 完成五洲龙环保混合动力大巴示范运营的论证工作 市发改局 市环保局、市交通局
混合动力汽车作出租车、公务用车的研究与试点工作 市环保局 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
110 新投放(含淘汰更新)的出租车必须是达到国Ⅲ标准的汽油车或能耗、尾气排放更低的混合动力车 3月1日开始 市交通局
(三)扬尘污染控制(共7项) 111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 年底前开始前期工作 市环保局 市法制办、国土局、城管局、建设局
112 改善区域道路质量,实现机动车通行路面硬化,削减路面扬尘污染 全年 南山区政府
113 道路扬尘治理 加强运土车辆管理 市城管局、各区政府
114 组织开展安托山建筑工地、西部通道填海工程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7月底前完成 市工务署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15 组织开展盐田港三期取土工程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6月底前完成 市盐田港集团 市交通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16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管理,防止扬尘污染 市建设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17 督促开展广东LNG项目和珠江三角洲成品油输油管道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年底前完成 市水务局
(四)饮食服务业废气控制(共3项) 118 严格控制餐饮项目的设立,限制环境敏感区域设立产生油烟的新酒楼 全年 市环保局负责大型项目,各辖区政府负责其他项目 市环保局、工商局、贸工局
119 新建餐饮、宾馆严禁使用低质燃油,推行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等清洁燃料 全年 各区政府 市环保局、工商局、贸工局
120 福田区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100%,每年复查复测一次 全年 福田区政府
(五)臭氧层友好城市创建工作(共7项) 121 对我市涉及ODS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领域及行业进行调研,掌握我市ODS生产、销售和使用者的基本信息 3月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五)臭氧层友好城市创建工作(共7项) 122 协调推动发布加速淘汰ODS的规章,并争取在循环经济有关条例中列入有关ODS消费、销售的禁止性规定 4月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123 建立对ODS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行为的举报热线,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转交相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3月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124 组织开展对全市公共场所哈龙灭火器使用情况的检查,将仍在使用的哈龙灭火器进行回收,限期完成非ODS灭火器的替换 5月底前完成 市公安局
125 要求全市医用气雾剂生产企业申报ODS使用情况,建立全市医用气雾剂生产企业ODS申报登记制度 5月底前完成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126 统计全市进出口检验检疫领域甲基溴熏蒸剂的使用量,要求甲基溴使用单位定期进行申报登记 3月底前完成 市检验检疫局
127 要求使用甲基溴的单位(个人)申报甲基溴使用情况,建立使用情况申报登记制度 5月底前完成 农作物育种、耕种领域由市农林渔业局负责,粮食仓储领域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市环保局、质监局
  三、环境噪声污染治理(7项)
128 干线道路建设应严格执行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噪声缓解措施 全部落实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环保措施要求 市规划局 市环保局、交通局
129 严格施工噪声管理,加大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查处力度 投诉处理率达到100%,超标噪声排污收费率达到95%以上,将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录入企业不良记录 市环保局负责查处,市建设局将违规企业纳入不良记录
130 严格控制在住宅区、文教区、疗养区和其他特殊区域及其相邻区域设立饮食、娱乐项目,减少餐饮业、娱乐场所超标经营及商业高音喇叭噪声扰民问题 全年 市环保局
131 加大对运土车辆的管理,确定运土车量合理准运时间 2006年底前完成 市公安交警局牵头;市环保局
132 加强企业固定噪声源的管理,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噪声符合功能区要求 群众投诉处理率100% 市环保局
133 泥岗支路、布心路、文锦路沿线噪声敏感地带建设声屏障 年底前完成可研、立项等前期工作 罗湖区政府 市城管局
134 加快淘汰现有达不到国家噪声的公交车辆 年底前完成淘汰50% 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21项)
135 开展垃圾转运站示范站建设 年底前建成一座 市城管局
136 完成全市环保型垃圾转运站建设 龙岗区年底前完成37座,罗湖区年底前完成15座,福田区年底前完成21座,南山区年底前完成15座,宝安区年底前完成30座 各区政府 市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建设局、城管局
137 完成4个政府住宅基金开发小区的垃圾分类压缩清运工作 年底前完成 市国土局 市城管办、政府采购中心
138 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和渗滤液处理 宝安区政府年底前完成观澜黎光村、光明湖畔、福永海边、公明牛牯仔垃圾场封场及渗滤液妥善处置处理,完成罗田渗滤液的妥善处置处理工程;龙岗区政府年底前完成横岗黄獍、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和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坪山、葵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 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 市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建设局
139 建设水贝-万山工业区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站 年底前完成 罗湖区政府 市国土局
140 建成特区内污泥焚烧处置工程 年底前动工建设 市城管局 市水务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41 深圳市卫生处理厂新厂建设工程 在完成征地工作的前提下,年底前动工建设 市城管局 市国土局,龙岗区政府
142 河道底泥福永处理场工程 6月底前完成可研 市水务局 宝安区政府,市国土局、规划局,机场扩建办,市发改局
143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含水率,按规定的要求妥善处置污泥,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 7月底前完成 市水务集团、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招商水务公司 市水务局、环保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44 完成特区内粪渣处置厂(布吉水径郁南石场)建设工作 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市城管局 市国土局,龙岗区政府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45 坪山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 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龙岗区政府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46 开展龙岗区污泥处置厂建设 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龙岗区政府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47 平湖垃圾焚烧厂二期工程建设(900吨/日) 年底前完成并点火 龙岗区政府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148 建设坪山大工业区垃圾焚烧厂(1200吨/日) 年底前动工 龙岗区政府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49 妥善处理垃圾焚烧厂的渗滤液 7月底前完成平湖、龙岗中心城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 龙岗区政府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7月底前完成南山、盐田、老虎坑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 市能源集团
150 宝安白鸽湖垃圾焚烧厂及其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 6月底前动工 宝安区政府 市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建设局 环保模范城承诺任务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51 完善老虎坑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一期处理工程 年底前动工扩建改造工程 宝安区政府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52 开展宝安污泥粪渣处置厂建设 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宝安区政府 市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53 深圳市危险废物预处理基地及安全填埋场(二期)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审计局
154 开展深圳市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中心建设 年底前完成废物调查、市场调研及可行性研究等工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贸工局
155 建设深圳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 年底前完成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
  五、辐射安全与防护(3项)
156 闲置废旧放射源管理 协助省环保局对已清查出来的闲置废旧放射源进行强制收贮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
157 制订市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进行专项演练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卫生局、民防办
158 加强对放射源涉源单位的管理 与新增的Ⅰ、Ⅱ、Ⅲ类放射源涉源单位签订落实辐射管理安全责任书,对持有加速器、较高能量X射线机以及持有Ⅰ、Ⅱ、Ⅲ类放射源的涉源单位,要求其成立内部辐射安全机构,规范各类辐射工作,并对环评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察 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
  六、生态恢复与建设(16项)
159 在规划审批中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实施严格保护 全年 市规划局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160 建设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搞好建成区绿化美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12m2;建成区绿地率≥38%;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50%;发动各住宅区搞好绿化美化工作,无重大破坏绿化成果行为 全年 市城管局
161 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全年 市城管局
162 全国生态区创建 龙岗区启动创建全国生态区工作,盐田区创建全国生态区工作 龙岗区政府、盐田区政府
163 继续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敏感区的生态保护 到年底全市水土流失动态面积控制在75平方公里以内 市水务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64 保留的采石场限采区控制在12个以下,对不属规划保留的采石场一律关闭 年底前完成 市国土局,龙岗区政府、宝安区政府
165 全市采石场、取土场和裸露山体缺口的整治和复绿工作 市水务局30家,市国土局5处,宝安区政府8处,龙岗区政府8处 市水务局、国土局,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 市水务局、发改局、规划局、环保局、建设局、国土局
166 严禁陡坡种果和毁林种果,对在坡度超过25度的陡坡种果要严格执法退果还林 年底前龙岗区完成退果还林4220亩,宝安区完成退果还林4360亩 龙岗区政府、宝安区政府 市农林渔业局、规划局、国土局、水务局
167 生态风景林建设 龙岗区年底前完成12000亩,宝安区年底前完成10000亩 龙岗区政府、宝安区政府 市农林渔业局、规划局、国土局、水务局
168 市大沙河公园一期建设 年底前完成 市城管局 市规划局、发改局
169 筹建5个市政公园 年底前完成 市城管局
170 启动森林公园建设 羊台山、罗田、三洲田、排牙山省级森林公园年底前完成前期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市农林渔业局 市发改局、财政局
171 市政及森林公园建设 开展新建4个市政公园和梅林山、银湖山、布心山公园的前期工作以及在建市政公园、七娘山、马峦山、塘朗山3个公园的多项建设工程 市城管局 市国土局、发改局、规划局、财政局
172 大望村、梧桐山村等生态社区试点建设工作 年底前完成规划并开始创建工作 罗湖区政府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173 建设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 年底前完成可研报告 市城管局 市国土局、发改局、规划局、财政局、建设局、龙岗区政府、环保局、农林渔业局、建筑工务署、水务局
174 建设塘朗郊野公园盘山公路茶香径、荔云登山道 年底前完成可研、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 市城管局 市国土局、发改局、规划局
  七、区域环境综合治理(13项)
175 禁止在前海地区建设与该区规划功能定位不符的任何项目 全年 市规划局
176 对前海地区开展扬尘监测工作 每季度监测一次 市环保局
177 开展对前海进出港口货柜车车辆分流问题的调研工作,尽量减少机动车因车流过密、车速减缓而造成废气污染增加的状况 上半年制定分流方案,下半年实施分流方案 市交通综治办 市交通局、公安交警局、规划局,南山区政府,市环保局
178 在前海月亮湾地区与周围区域建设控制线两侧建设人工绿地生态系统 年底前完成重点区域建设 市规划局负责规划,市城管局、南山区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实施
179 编制蛇口、南油、前海物流园区法定图则 年底前完成 市规划局
180 开展南油地区印染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研究工作,确定印染企业的去留 6月底前完成调研方案 市贸工局
181 开展森帝木业有限公司发展方向的调研工作及搬迁森帝木业 6月底前完成搬迁方案制定,年底前完成搬迁工作。 市国土局
182 加大印染企业综合整治力度,减少废气扰民 凡未纳入集中供热范围的印染企业,在其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一律不再续约 市国土局
183 加强清水河片区的监管力度,对主要市政设施的排污情况进行实时、自动、连续监控,提高环境自动化管理水平,确保该区域各类污染源达标排放。 6月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184 建设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气体控制和利用工程 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市城管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185 治理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滤液处理厂氨吹脱塔含氨废气及厌氧生物滤池产生的沼气 年底前完成 市城管局
186 加快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布袋除尘系统建设,完善厂区除臭处理系统 7月底前完成 市城管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87 完成水贝-万山珠宝加工区废气污染的调研和治理工作 年底前完成 罗湖区政府
  八、产业升级、绿色系列创建与清洁生产(3项)
188 清洁生产审核 年底完成新增20家 市环保局 市贸工局、科技信息局
189 在福田区的一个工业小区选择3家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工作 年底前完成3家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福田区政府 市贸工局
190 建设东部电镀工业园 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选址论证工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国土局
  九、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28项)
191 严格控制城市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用地,预留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所需土地,做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全年 市规划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92 编制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引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193 建立深圳市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规划与预警系统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市农林渔业局、城管局、财政局
194 制定生态市建设规划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
195 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监测站、环境空气路边自动监测系统 年底前完成两个地面站(大梅沙站和葵涌站)、1个路边站(滨海站)及杨梅坑背景站建设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
196 建设深圳市环境污染灾害应急监测系统 年底引进应急监测车及相关仪器设备,并开发应急指挥软件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
197 建设机动车排气检测在线监控系统(VID) 9月底前完成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的18家安全性能检测站与中心控制室的联网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交通局、质监局、科技信息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198 建设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中心示范站 9月底前完成土建及柴油车设备安装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交通局、质监局
199 启动I站、M站信息化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年底前开始 市环保局负责I站信息化建设;市交通局负责M站建设 I站:市科技信息局
工作任务 目标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备注
200 建设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建设龙岗河、坪山河、茅洲河、布吉河、深圳河、观澜河六个子站 市环保局 市发改局、水务局,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
201 市政二级污水处理厂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 年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202 废水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测仪器 年底前完成45%以上COD污染负荷的企业及省下达的重点污染源任务 市环保局 排污企业
203 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年底前完成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已验收市政项目的发放工作并将其纳入日常监管 市环保局
204 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 加大企业违法排污监督检查力度 市环保局 模范城复查迎检任务
205 南山区环境质量监控中心及配套在线监控点建设 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工作 南山区政府
206 发电厂的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完成占二氧化硫排放量80%以上的发电厂安装 市环保局 排污企业
207 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研究基地建设 年底前动工 市环保局
208 宝安区事故性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年底前完成仪器的购置、调试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宝安区政府
209 编制《宝安区河道生态用水和污水资源化规划》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210 编制《宝安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年底前完成 宝安区政府
211 深圳水库流域生态监察执法体系建设 年底前开始建设 市环保局,罗湖区政府
212 深圳市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纲要 年底前完成初稿 市环保局
213 深圳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年底前完成初稿 市环保局
214 2030年深圳环境保护策略研究 年底前完成初稿 市环保局
215 深圳市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及污染防治研究 年底前完成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论证工作 市农林渔业局
216 深圳河水环境综合规划 年底前完成规划大纲编制工作 市水务局
217 近岸海域赤潮防治 初步建立近岸海域赤潮监测、监视与预警网络 市农林渔业局
218 开展特区内排水规划修编 年底前完成规划修编并正式发布 市规划局 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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