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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31 生效日期: 2004-05-31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石政发〔2004〕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4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石家庄市2004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4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4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往深里做、往实里做”的工作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总的要求是:对在2002年“五大战役”和2003年“八个专项”整治活动中取得良好成效的行业和区域,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关系到我市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服务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出发,正确处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繁荣地方经济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急躁心理,进一步推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十一个专项整治活动。今年的整顿工作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坑农害农问题;三是严重危害社会、影响稳定的问题。围绕上述三个问题重点开展十一个专项活动,即: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农资市场、建材市场、建筑市场、汽车市场、电信服务市场、电子信息产品市场、文化娱乐市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打击制假售假。在实施专项活动中,要做到集中整治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区域整治相结合、行业整治和多部门联合整治相结合,突出重点目标,抓住关键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杜绝反弹。要整治与规范并举,打击与帮扶并重,边治理边规范,努力实现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整顿一个区域,规范一个区域,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善治本之策。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要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全面启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体系,搭建互联互通平台,形成信用信息网络。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内容多、范围广,要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选择工商、税务、金融、质检、药监、商务等社会影响大并有一定基础的部门先行,逐步扩大范围,争取在三年内使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同时,继续加强市场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机制。

  四、打破地区封锁,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规定的意见》(石发(2004)8号)要求,继续清理各级各部门含有地方保护色彩的规章、政策,废止与《行政许可法》不符的地方性法规,取消限制外地产品与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内容,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我市市场自由流动。认真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对违反公平竞争的行政行为、企业行为要依法处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五、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细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务求实效;要建立完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责任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区域协作,分工负责,协调联动,保持高压态势;要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坚持案件不查清不放过、源头找不到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罚不放过,对包庇、纵容违法行为者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跟踪报道重大案件,公布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专项活动牵头单位与配合部门要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各县(市)、区整规办要做好协调督导工作,每季末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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