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科技强区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02 生效日期: 2005-09-02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内政发[2005]69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科技强区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9月2日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科技强区纲要
  科技进步是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当前,自治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经济社会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期。提出科技强区,推动技术跨越,是我们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全面实施科技强区战略,特制定本纲要。
  一、实施科技强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地把科技进步与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进一步提升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战略地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明显改善经济增长的支撑条件,形成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使之转化为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体系,在充分利用全球技术资源的基础上,依靠自身的创造性努力满足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需求。
  (二)到2010年的具体目标
  1、科技运行保持持续快速发展态势。科技进步水平指数达到50%以上,增长速度略高于全国平均增幅,综合科技实力在全国的排名稳定在前20名以内。
  2、经济增长方式初步转向创新驱动型。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有所改善,完成从“高消费、高污染、低技术、低效益”的要素驱动型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技术、高效益”的创新驱动型转变的技术准备,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指标达到全国中等靠前水平,其中,亿元投资新增GDP指标进入全国前8名;循环经济引导经济运行整体优化。
  3、可持续发展总体能力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合理开发和集约高效利用资源,不断提高资源承载能力,建成资源与能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体系和重要资源战略储备安全体系。
  4、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区生态环境保持整体遏制、局部好转趋势,重点地区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基本恢复,农田污染状况得到改善,废弃物通过循环再生实现初步资源化。植被覆盖率达到60%至70%,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万公顷,二氧化硫、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开始下降,全区生态脆弱度由目前的中等脆弱型转变为轻脆弱型。
  5、产业升级明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6大支柱产业总体技术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传统产业对高新技术的吸收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化农牧业辐射范围覆盖全区75%以上的旗县;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环保型高新技术产业和功能型第三产业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
  6、科技资源通过深度整合达到优化配置。完成从宏观层面对创新要素的优化布局和跨地域远程配置,基本建成与国家相连、与周边互动、推进自治区技术跨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创新体系;重点支持的公益科研和高校科研基本满足自主创新需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覆盖优势学科专业和特色支柱产业。
  7、科技投入总量迈上新台阶。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全区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达到1??5%;从“十一五”开始,各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确保达到法定增长率;企业R&D投入占全社会R&D投入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
  8、进一步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90万人以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稳定在8万人左右,其中博士生导师100人左右,正高级职称人员0??8万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达到2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达到1400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达到600人左右;研究生在校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实现人才流入大于流出。
  9、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持优势专业学科的领先水平。区域创新能力指标在全国的排位明显前移,其中知识创造综合指标力争进入全国前20名以内,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显著增加;稀土功能材料、动物胚胎移植等领域的研究开发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生物育种、中蒙药、新能源、荒漠化防治、草原生态、矿用汽车等领域的研究开发力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绿色健康产品和农牧业主体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0、科技成果转化率大幅度提高。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率达到60%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R&D活动人员科技论文数年均增幅分别保持在30%、20%以上,万人技术成果成交额指标在全国的排位进入前16名以内。
  11、科技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完成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实验基地、专业化服务平台,形成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建立适当集中与适度分布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格局。
  12、企业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大型骨干企业、企业集团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达到全国较先进水平,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多数中小企业技术和产品更新以及产品附加值明显提高;自主产品开发平台得到进一步夯实,自主技术在主导产品中的比重持续上升。

  二、实施科技强区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具有地域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效率
  1、知识创新体系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公益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1)重新认定、组建15家左右非营利科研机构,作为自治区公益科研的核心队伍,主要从事现代农牧林业和生物技术、遗传基因保存与优良品种选育、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及动物疫病防治、水土保持与沙化退化土地综合治理、水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农牧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的基础性、长远性、关键性技术研究。
  (2)加强高等院校3个国家重点学科建设,自治区重点学科稳定在35个左右,力争“十一五”末期生态学、农牧业生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等5至8个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按照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要求,建成50个左右品牌或特色学科专业,在促进学科专业的深度融合、稳定和吸收优质生源、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
  (4)依托高等院校重点学科和转制科研机构,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选择具有学科领先优势的专业方向,建设并运行20个左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其中3家左右进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在草地资源生态、家畜繁殖生物技术、沙地(沙漠)生态系统与生态工程、草食动物营养、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牧草与特色作物生物技术、蒙医蒙药等学科专业,通过强化支持和装备升级,建成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的重点实验室,部分实验室向国外开放。
  (5)以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和地方支持为主,建设50个左右部门实验室,与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形成不同侧重的研究实验方向,形成有上有下、滚动发展的建设机制。
  (6)选择已有工作基础和具备条件的骨干企业建立5至7家博士后工作站,为企业高端人才和源头创新队伍提供工作平台。
  2、技术创新体系
  (1)自治区重点企业、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建成企业技术中心或相应的技术研发机构,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达到100家左右;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部分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继续保持产业创新能力的国内领先水平,部分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基本得到确认。
  (2)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含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国务院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全面完成以股权多元化为基础和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公司化改制,在生物制药、新材料、新型环保、发酵控制与信息技术、饮料加工、新能源装备、杂交制种、农(兽)药开发、重大建设工程生态规划设计等领域,形成10家左右大中型科技企业或企业集团。
  (3)围绕具有产业化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若干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建设30个左右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2至3家进入国家级中心,形成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创新成果进行产业化后续工程配套开发的能力。
  (4)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分阶段实施现代化标准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生产模式;不具备建立技术开发机构的中小型企业,也要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的直接联合,共建研究开发实体。
  3、科技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整合资源与培育骨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快建设门类齐全、公共机构与民间机构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科技服务体系,确保“十一五”期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以上,2010年从业人员达到6万人,形成科技中介服务能力强、水平高、资源配置优化的新型发展格局。
  (1)农村牧区科技服务体系。以旗县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或技术推广中心、苏木乡镇农牧业技术推广站、区域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龙头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信息服务体系支撑平台等建设为重点,探索创新农村牧区科技服务体系新模式,重点强化成果转化与技术扩散、园区与基地建设、专业培训、信息化能力建设以及主要农畜产品聚集产业的形成。
  (2)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建设和完善以综合科技成果推广为核心,地域、行业成果推广为侧翼的全区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加强优势行业、重点产业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建设,推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司运行机制,建立起产业资本、创业资本和人力资本介入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基础。
  (3)生产力促进体系。在建设自治区和各盟市现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基础上,继续办好区域性和专业性生产力促进中心,形成覆盖全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积极探索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多种运行模式,完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打造引领全国同业发展的跨省区服务平台,基本形成与国内国际先进科技中介机构竞争的能力。
  (4)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引导各级各类科技信息机构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咨询、论证、评估活动。把内蒙古科技信息网建成以科技文献系统为基础、各类特色网站为支撑的多功能优质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科技评估、项目管理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对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的市场需求、技术支撑、发展前景和资金投入进行评估论证;加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和科技政策研究,提供多层面的决策咨询服务。
  (5)技术市场体系。加大对技术市场体系的培育和扶植力度,把加快技术市场建设放在与其他要素市场同样重要的位置,积极探索技术市场与人才、资本等要素市场相融合的运营模式;深化和拓展技术产权交易,发展网上技术交易服务,合理布局区域性常设技术市场,开拓培育农村牧区技术市场;加强重大技术项目供需库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创新会展组织形式,发展会展交易。
  (6)创业孵化体系。建立起基于市场化生存的新型孵化器运营模式,促进孵化器体系从多产业多门类综合聚集走向专业化分工;重点建设京蒙高科企业孵化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中心;选择重点领域培育农牧业科技、农畜产品深加工、生物技术、专利技术、大学科技园等专业孵化器;鼓励大型企业盘活资产,利用现有条件建立5至8个企业孵化器,形成功能完备的孵化集群。
  (二)通过技术跨越做大做强支柱工业
  在以煤、电、天然气为主的能源工业,以煤、天然气、氯碱为主的化学工业,以钢、铝、硅、有色金属为主的冶金工业,以工程机械、运输机械为主的装备制造业,以乳、肉、绒、粮加工为主的农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通过技术引进与创新,变比较优势为竞争优势,集中发展一批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节能降耗治污、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技术,做大做强支柱产业。
  能源工业。以提高能效、降低污染作为能源工业技术进步的主线。煤炭工业要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积极发展煤气化技术、煤液化技术、洁净煤发电及联产技术,在煤炭联产的系统核心单元技术和系统集成上开展攻关;促进纳入华北、蒙西电网“十一五”平衡计划和“西电东送”网架结构的电力工业新建项目,积极采用大型机组和国际先进技术,在技术装备、发电效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热电联产、安全性能等方面进行技术升级;建立电力、甲醇等多种产品联产系统的研发和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后续能源技术研发,优化能源结构。
  化学工业。大力发展煤化工和天然气化工工业,引进吸收煤焦油生产技术,开发精细化学品、有机化工原料、高效催化剂、生物可降解塑料、专用树脂等关键产品,攻克新型催化技术、聚合物加工技术、农用化工技术等一批关键技术;发展天然气制合成氨、苯、萘、芳烃等一次产品的就地加工增值,实现煤化工、炼焦油化工、天然气化工及传统化工产业技术的集成创新。
  冶金工业。钢铁工业重点开展优质、高性能、高附加值钢铁技术攻关,实现精制化技术,开发冷轧薄板、特种管材、高速钢轨、低(微)合金钢、稀土钢及其他特色钢铁精细品种产品,推广应用铸钢冷却壁,有效提高高炉炉龄;电解铝业重点攻关精铝、铝基系列合金材料等合金铝冶炼新技术,优化合金铝及稀土铝合金产品,积极引进铝板带、高档铝箔等铝材深度加工技术;研究开发有色金属材料挤压和锻造模具的设计制造技术。
  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数控机床技术,提高基础机械的数控化率。在工程机械、运输机械、石油化工等装备制造业,重点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工艺编程计划及集成制造系统;在企业管理信息化领域,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客户资源管理技术,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农畜产品加工业。乳品工业要加快生产装备和工艺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实现品质管理、研发体系、生奶标准、加工技术国际化,重点提升液体乳、冰淇淋、奶粉、功能性乳制品等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肉类工业重点提高屠宰、分割、冷却、保鲜、包装、储运等关键技术水平,开发无公害、深加工、多品种和具有特色风味的绿色肉类食品,引导重点肉类企业建立HACCP系统;羊绒工业积极采用功能化、环保型先进技术,在纺纱、织造、后整理等环节引入新概念设计和先进技术,提高中高档休闲粗纺羊绒服饰质量水平,增加纳米三防、抗静电、抗菌、抗辐射、抗起球等功能产品。
  (三)进一步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把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推动自治区经济增长的战略先导产业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第一动力,增创高新技术产业新优势,确保“十一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和效益指标稳定在全国中等以上水平。
  集中力量在以稀土为重点的新材料、生物技术与特色制药、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环境保护领域加强自主研发力度,重点实施国家及自治区863计划、火炬计划和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
  新材料领域。突出稀土功能材料的开发及与其相关的终端器件应用产品研发,重点支持特种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纳米材料的应用开发和产业化,建立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新材料体系及制备工艺系列,满足环境友好、节约资源、降低消耗、符合国际规范等基本条件。
  信息技术领域。大力开发具有自治区特色和优势的计算机软件产品、电子通讯产品,建立引进高端信息产品生产基地,集成已有信息平台的应用技术和相关设施,抓好网络与通讯、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增值服务等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搭建“数字内蒙古”构架。
  生物技术与特色制药领域。以优势合成药、生物生化创新药物及中蒙药现代化为重点,改造传统药品结构,集中建设专业化药用资源种植、繁育基地,探索生物技术进一步应用于中蒙药、生物农药、兽药开发的领域与途径,提升中蒙药与生化药品的科技含量。
  光机电一体化领域。开发和应用工业智能技术、先进生产模式与管理技术及面向中小企业的综合自动化技术;以永磁电机、重型汽车和大型工程装备生产为重点,加强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开发大吨位横向变型产品,保持整体技术的先进性,扩大已有的市场份额,延长产业链条,带动相关制造业的发展。
  新能源领域。以风能、太阳能资源利用为重点,加强风力发电与光伏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重点解决离网、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太阳光伏发电系统示范和太阳能热利用的关键技术问题,提高新能源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规模。
  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发展工业废水、废气、废物和城市垃圾的综合治理与利用,以污染物资源化技术、减量化技术和对生态无害化处理技术为突破口进行科技攻关;引进开发生物技术、膜技术、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开发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城市垃圾处理新工艺,加快天然气、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降低烟尘对大气的污染。
  (四)增强科技支撑,加快建设现代农牧业
  农牧业科技进步的主要任务是:为自治区农畜产品增产增值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为调整自治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提高农牧业整体效益、增加农牧民收入提供科技支撑,为提高自治区农牧业国内与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农作物品种选育。采用生物技术、分子标记辅助选择和聚合育种技术、转基因技术、微生物技术等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加强玉米、优质春小麦、马铃薯、大豆、杂粮等优质、专用品种选育及改良研究;加强农作物栽培综合关键技术研究与引进,通过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使示范区内主要作物平均增产10%;强调绿色农业生产,注重标准化、规范化种植技术的研究与技术集成示范,突出绿色品牌优势,推出一批专用、优质、主产、抗逆的新品种和与之相配套的无公害栽培技术。
  加快优势农作物产业化。以引进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的高新技术和新品种生产技术为主要手段,延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重点培育和发展10个左右具有自治区特色和优势的支柱产业,每个产业重点培育1至2个龙头企业,提倡龙头企业与研究院所联合开展攻关研究和技术引进,鼓励企业对原料生产基地的投入,通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地方优势特色作物种植业的发展,提高产业化种植水平,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带,把产业化种植、农产品加工与流通融为一体,加快先进技术在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中的应用。
  提高主要畜产品质量及饲养技术水平。应用生物技术开展牛、羊优良品种的繁育技术研究、提高奶牛产奶数量与质量关键技术、牛羊快速育肥技术、绿色标准化规范养殖技术研究;适宜我区立地条件的优良牧草和饲料作物品种选育与引进研究;围绕退耕禁牧战略,开展人工草地和饲料基地建植技术研究、舍饲半舍饲的饲养管理技术研究,推广适度放牧和划区轮牧制度;建立奶牛、肉牛羊养殖和人工饲草料示范基地,向周边地区辐射推广先进科学技术。
  农牧业高新技术领域。促进绿色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农畜产品的加工、转化和增值;开展利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技术、空间技术等培育粮食、油料新品组和新组合,开展利用现代MOET生物育种技术、胚胎生物技术发展农畜良种胚胎生物工程产品,发展生物农药、蛋白质工程疫苗、微生物肥料、新型高效饮料及设施农牧业设备等农牧业高新技术产品,选择小麦、玉米、大豆等具有区域优势的农经作物、中蒙药材及畜牧养殖业,建立以专家系统为核心、集成多种先进信息技术的智能化农牧业示范推广体系,以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带动产业化。
  (五)开展生态系统恢复科技攻关,促进可持续发展
  建立不同类型受损生态系统恢复试验示范区体系,集中力量解决长期制约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沙地综合治理与持续利用模式、退化草地治理与草业可持续发展、风蚀水蚀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沙地持续性固沙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及植被快速恢复、沙尘暴成因及限制、农牧林草沙业高效持续试验示范区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废弃物循环再生等重大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性突破。
  嫩江流域低山丘陵区。重点开展天然林保育工程技术体系和经营管理模式创建,以林产资源和野生生物资源的保育及可持续利用为基础,保护性开发特色产业;基本遏制土壤退化、沙化和盐碱地面积的扩大,形成建立在生态安全下的土地综合利用格局。
  科尔沁沙地。重点建立退化农田生态系统修复技术体系、沙地植被恢复重建技术体系和退化草地改良与集约化管理技术体系,基本遏制沙漠化扩展趋势,实行农业、牧业、草业、林果业、沙产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业多种经营。
  浑善达克沙地。主要针对生态退化原因、治理关键技术、生态恢复与重建动态监测等开展共性科技攻关,对重点退化区进行抢救性治理和以补播、飞播技术为主的植被恢复建设;在东、西、中部分别建立畜牧业产业化试验示范基地,以沙丘封育恢复植被、滩地营建人工草地与饲料地为基础,继续实行围封转移,探索集约经营途径。
  阴山北麓风蚀沙化区。主要围绕退耕还林还草、建设水浇地和旱作基本农田、营造防护林、改良天然草场和人工种草等,提供综合技术保障措施和推广应用集成配套技术,力争植被覆盖率达到60%;注重乔、灌、草植物种类生态适应性研究,农业多元旱作种植结构的研究应用;统筹调配降水、季节性地表水、地下水,加强土壤保墒与保水剂研究,提高土壤水分利用率。
  黄河中上游内蒙古区段生态受损区。重点建设黄土与基岩侵蚀区林草植被恢复与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技术体系与模式、库布其沙地孔兑治理技术体系与模式、毛乌素沙地植被建设与畜牧业集约化经营技术体系与家庭牧场示范模式,开展植被建设生态用水、生态安全条件下退耕还林还草土地利用优化结构、水蚀流域和风蚀沙区乔、灌、草植被建设集成创新技术等的研究。
  (六)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在影响科技发展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
  1、园区基地建设工程
  (1)继续推进136工程的实施。按照国际规范和标准继续培育、建设一批高新技术园区、农牧业科技园区和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重视民营科技园、大企业工业园、专利技术园、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区等特色园区建设;到2010年自治区境内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新技术园区、农牧业科技园区达到30家,国家级、自治区级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达到60家。
  (2)重力锻造呼包(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充分发挥呼包(京)高新带创新要素聚集的优势,通过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的引导,向带内各类企业注入100个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化龙头项目,发展50个产值超亿元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培育10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名牌产品,培育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机构。以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带动各类园区提升创新能力,促进内涵式增长机制和产业集群优势的形成。
  (3)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农牧业科技园区和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创新园区和基地内部机制,探索发展农园经济、农园产业和农园文化,重视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和相关原料生产基地的配套发展;到2010年,新开发50个特色品种资源,培育一批特色产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地区性企业集团和新产品品牌,逐渐形成肉乳、粮食及瓜果、水产、山野菜(果)及饮料、蔬菜及蛋奶禽、(中)蒙药及保健品、生态(沙)、观光农业8大特色主导产业。
  2、创新示范工程
  选择不同类型的公共技术平台和创新载体组合,突出标志性、引导性和前瞻性,培育重点创新示范工程,通过组织重大方向突破和重大项目攻关,拉动系统集成和能力整合,力争“十一五”期间在循环经济、保护性耕作、集约化养殖、风能太阳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城和孵化器建设方面取得示范效应。
  京蒙高科企业孵化器建设工程。开展异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示范,进一步为入孵企业提供优质环境,提高入孵数量和质量,吸引社会资本形成多元结构的投融资平台,整体提升孵化器的运行效率和综合服务功能。
  内蒙古科技城建设工程。通过产学研联合推动和一城三区(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的建设布局,搭建要素集聚、集成创新、技术转移、产业开发、辐射扩散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创新平台。
  内蒙古虚拟科学技术研究院建设工程。开展跨地域引入外部创新资源实现远程交互作业示范,以虚拟合作形式选聘学科知名专家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学科高端人才培养点。
  自治区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工程。开展高校科技产业化集成创新示范,采取“一园多校”的方式合资合作共建,“十一五”中期全面完成园区建设,入驻100家研发机构和企业,形成1至2个年产值在亿元以上、数个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鄂尔多斯国家级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建设工程。构筑“一区四园”的基地建设格局,开展产业集群创新示范。重点发展绒纺材料、能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生物医药材料、纳米材料、高分子材料、化工材料、功能复合材料等8大产业,培育5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开发100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实现新材料产业产值300亿元。
  草原生态良性循环示范工程。以草原兴发为龙头,开展绿色生产方式和草原生态良性循环创新示范,实施“种、养、封”模式,改变传统的消耗资源、破坏环境的畜牧业生产方式,延长“草地建设—食草性动物生产—食草性动物产品深加工”生态产业转化链结构。
  京北生态综合治理科技试验示范区工程。通过对该区域集聚的生态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基地和技术力量的整合和重构,开展生态系统恢复和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在现有中科院系统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国家级防沙治沙示范区的基础上,规划建设6至10个以生态治理技术集成示范为主攻方向的自治区或盟市级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与国家级基地和示范区从不同层面解决制约生态系统恢复的技术瓶颈问题,拓展示范功能,2010年实现示范区内局部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大面积沙化草地得到有效修复,植被明显恢复,生态经济的多重功能得到较好体现。
  和林绿色通道建设工程。依托蒙牛公司,通过人工牧草栽培,优质奶牛胚胎移植和科学饲养模式,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变。
  3、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程
  以共建共享、流动开放、高效运行机制为核心,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化技术,搭建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自治区基础性研究实验基地,营造开放共享的研究实验环境;重组自治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同网络,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建设与共享;改善现有野外观测台(站)的观测环境与科研条件,形成一批联网运行的综合性、专业性野外观测实验基地。
  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立自治区种质资源库群和实物标本场馆,加强动物、植物种质资源、实验材料、岩矿化石标本和生物标本的搜集、保藏和安全保护;提高资源加工、利用的数字化水平,不断增加库藏,体现区域特色。
  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对相关部门和行业长期持续积累的数据资源、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和建库,构建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自治区科学数据中心和科学数据共享服务网,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科学数据共享技术与管理人才。
  科技文献共享平台。协调科技、教育、文化等部门建立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各地区、各部门科技文献网络系统的对接和共享;建设各类数字化的、具有自治区特色的科技文献数据库,扩充、集成科技文献资源,实现印刷版、电子版、网络版资源互补。
  4、科技富民强县工程
  推动国家、自治区相关科技资源向旗县延伸并集约利用,以夯实县域科技工作平台为基础,以培育县域经济新增长点、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主线,通过国家、自治区重点科技项目的引领,全面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县域经济结构,促进旗县财政增长,拓展农牧民就业空间,形成旗县经济依靠科技增长的格局。
  选择一批科技工作试点旗县作为承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科技项目的主体,继续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探索适合不同条件和类型的旗县科技工作模式,在3至5年内使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工作试点旗县达到旗县总数的50%以上,带动大部分旗县从根本上改变科技难以有效支撑经济的状况,使自治区县域科技进步整体跃上新水平。
  (1)实施“一把手科技示范工程”。组织实施100项由旗县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事关县域经济发展全局的国家或自治区重点科技项目,按照“上下联动,典型推动,利益互动”的机制运作,抓住引领和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予以突破。
  (2)大力推进县域主导产业,培育新增长点。每个旗县都要发展壮大一两个产业,每个苏木乡镇都要培育出主打产品。加强产业发展方向和产品关键技术的前瞻性研究,瞄准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产业或产品,集中力量加以培育。
  (3)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加强实用技术人才、旗县领导和科技管理干部的科技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合基层工作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技乡土人才队伍,培育科技致富带头人,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做好中小企业职工技术培训。搞好“科技活动周”和“三下乡”活动,根据农牧业生产周期的不同需求,结合科技承包和全程服务,推广科技特派员、星火科技专家大院、农村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牧区科技信息服务示范小区和农技110等服务形式。
  (4)提升旗县科技工作能力。解决好旗县科技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工作定位,强化综合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强旗县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创新示范基地,努力增加和切实落实科技投入,旗县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应不少于1%,且要保证足额用于科技工作。

  三、实施科技强区的措施保障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1、完成科研机构改革的阶段目标
  (1)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科学方法指导科技体制改革。既重视改革的突破效应,立足于制度创新,更要重视通过改革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步伐。要营造和谐的改革环境,完善必要的配套措施。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各科研机构都要以产权清晰为基础,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形成完整的科研体系、有利于创新的工作体系、成熟的产业体系和科学的管理体系。
  (2)继续深化公益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依据目前自治区公益科研领域具有国内领先优势和对区域经济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方向,界定非营利科研职能并组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具有面向市场能力部分或转制为企业,或转为科技中介组织。通过分类改革明确新的功能和定位,确保公益科研机构形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科研成果迅速转化的新机制。
  (3)强化公益科研的自主创新能力。调整公益科研的专业布局,增大在国内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学科)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的融合特征和市场配置原则,鼓励公益科研门类相近的部分在自愿基础上或进行合并、或业务联合、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共建,以集成创新资源,培育自主创新能力。
  2、优化高等院校科技资源配置
  (1)整合高等院校科技资源。克服科教分割的体制性障碍,合理布局自治区在高等院校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知识创新基地和基础研究共享平台,以虚拟、松散、紧密等不同方式实行创新资源的强化联合,积极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活动的组织形式创新,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转制科研机构之间,通过自治区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程,开展人员交流、仪器设备共享、基地共用、联合攻关等。
  (2)建设和发展2至3家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强化其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引领自治区领先和优势专业学科的自主创新,进一步体现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学科定位;其他以本科教育为特色、兼备一定研究生培养能力的教学型大学,在各自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领域,紧密联系地方科技经济发展特点与需要,加强应用导向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开展符合自身特点的科研与创新活动,培养应用型和技能型创新人才。
  建立在高等院校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由自治区委托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部分重点实验室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实验室主任和学科带头人;自治区给予实验室财政拨款,各地区和部门以项目形式与实验室开展合作,实现“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机制。
  3、推进企业技术机构的制度创新
  自治区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要建立制度创新机制。开展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定期评估,重点支持自我发展机制完善、对行业技术进步贡献大的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必要的决策指导监督、重大项目咨询专家委员会;制定技术中心建设规划,技术中心建设费用不低于企业技术开发投入的10%;大型企业要健全由企业技术中心(或中央研究院)、分公司(或事业部)技术分中心组成的两级研发机构,鼓励与相关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联合组建实验室或其他形式的合作实体,建立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机制,通过相互兼职、培训等形式,加强不同单位科技人员的交流。
  引导企业主动增加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要达到年销售额的5%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支持大中型企业(集团)提取一定数量的资金,集中用于共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科技问题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投入,鼓励企业开展中长期研究开发。
  4、深化科技管理职能的改革
  (1)创新科技计划管理体制。自治区科技计划体制要以提高项目设置集成度、导向性和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突出资源配置重点,注重计划编制的整体性,形成研究链与产业链的互动;年度科技计划体系要根据自治区结构调整的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态势,聚集创新目标并优选创新领域,开设重大科技专项,注重跨学科、跨领域的技术集成;强调对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发挥,对创新主体的技术开发实行引导性和后补助性计划激励机制,强化计划引导资金的放大功能。
  (2)改进科技评价机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前期论证、投资评估、成果价值认定、开发合作方法选择、实体建构等服务,确保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的市场需求、技术支撑、发展潜力和资金使用效益分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和法律责任;扶持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科技成果鉴定,组织认定中介服务机构从事科技成果鉴定的业务资质;建立符合科技成果鉴定规律的评估指标体系,各类科技成果评奖都要突出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和影响的成果,特别是来自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成果的主要贡献者。
  (3)改革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对专业技术职称实行社会化评审和单位自主评聘相结合,允许高评低聘、低评高聘、解聘辞退、拉开聘期档次;允许科技人员在科研机构与大中专院校、企业之间互兼、互聘、联聘;公益科研机构核实编制后,要科学设置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任务、任职条件、职务待遇和聘用期限,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并签订聘用合同,使岗位聘用和项目聘用相结合,逐步实现单位内部招聘向社会招聘的转变。
  (4)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实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织),健全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行业协会;鼓励企业建立应对技术壁垒的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系统,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修订、制定和实施国际、国家技术标准。
  (二)建立完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制
  按公共财政理念规划政府财政预算,切实把科技投入作为重要的公共战略性投资,逐步建立起政府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制。
  1、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科技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进步条例》关于科技投入的条款,保证各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达到法定增长水平。
  2、改善科技经费的使用结构。加大政府科技拨款流向R&D领域的比例,进一步提升政府R&D投资在引导R&D经费规模化和多元化过程中的调控能力;改变目前我区R&D课题投资强度和R&D人员人均R&D经费在全国排位靠后的局面。
  3、确认并巩固企业作为科技投入主体的地位。保持企业R&D投入的稳定增长,使其在自治区R&D经费总额中的比例不断扩大。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的大中型企业和达到5%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所得税返还政策,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可全额计入成本;该费用比上年增长10%或以上,且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4、整合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和已设立的各类科技专项资(基)金。探索多样化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的管理体制,强化其启动、引导和示范功能;自治区财政单独核定自然科学基金,在目前每年500万元的基础上逐年有所增加,以加大对原始性创新的支持力度。设立自治区回国留学人员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来我区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自治区设立专利申请资助专项经费,重点资助在我区注册的科技型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试行小额资助,以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小额资助项目的依托单位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5、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业务。鼓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孵化器,设立风险投资引导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或贷款贴息资金;将风险投资税收优惠纳入税制改革,增值税、所得税给予适当减免;规范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和经营;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实现资本注入的多元化;加大科技计划对创业投资的衔接;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试点,指导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以实现资本退出。
  6、完善担保机制。创新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担保等业务品种。金融部门应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提高对科技项目的贷款比例。
  (三)创设发挥人才核心作用的宽松环境
  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科技强区战略中的核心作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和凝聚的环境。各级人事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科技人才的服务工作,在政治上关心、在生活上照顾,切实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1、实施自治区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主要资助进入国际、国内科技前沿的学科和技术带头人开展学科前沿探索和多学科交叉项目研究,尤其是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的合作交流项目研究,培育原始性创新能力。
  2、高等院校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利用现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资源,鼓励青年教师攻读学位,提高学历层次、学识水平和创新能力。广开教师来源渠道,扩大聘用外籍教师,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3、通过资本化运作引进人才,解决好人才报酬等相关问题。加快人才流入区建设,抓好511人才培养工程、333人才引进工程、666优势特色产业人才聚集工程。对高端稀缺人才可实行高人高薪、一人一策。通过虚拟研究院、京蒙高科孵化器、海外留学生创业园的建设和增设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措施,以项目为载体,采取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
  4、对享受政府津贴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去向调查。实行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制,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建档,及时纠正这类人员使用中存在的人才浪费现象。
  5、搞好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引入优胜劣汰机制。对人选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对入选人才实行目标管理和动态管理。
  6、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要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和岗位聘任制。通过客座研究、契约管理,以首席专家制为核心,整合和优化人、财、物资源。重大科技项目领衔岗位可实行年薪制,确定年薪最低基数并根据业绩上浮。
  7、推行各种激励办法。以完成转制的科研机构为试点,虚拟研究院、部分高新技术园区为参照,实行期权激励、效益提成等措施,积极探索知识和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操作办法。
  (四)营造更加开放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环境
  系统设计面向“十一五”的自治区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合作目标框架,形成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循环,集合作项目、合作示范基地、合作研发组织与机构、虚拟合作于一体的科技合作交流体系,集成并充分开发利用多部门科技交流合作资源,创新合作形式,提升合作层次,扩大合作领域,切实抓好合作实效。两年内联通“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实现国际国内信息共享、渠道畅通和工作互动的网络平台。“十一五”期间,建成一批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基地,积极联系外国官方和非政府组织形式的科技促进组织和咨询部门,发展与国内外著名院校及省际间的长期合作,探索科技交流合作的长效运行机制;选择1至2个盟市作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试点,推动国际科技合作深入基层。
  (五)开展科技进步监督考核和指标监测
  1、建立切实可行的科技进步推动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体系。在规范已有的各级各类考评办法的基础上,形成对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科技进步示范旗县和科技工作试点旗县、大中型企业4个层面的量化考核评价体系,以制度来激发各级领导拿出更多精力协调指导科技工作,解决科技工作的实际困难,切实抓好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政策法规、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投入与科技人才等重大问题,优化科技进步的大环境,调动各地区、各部门依靠科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2、继续进行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跟踪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年度监测评价报告。各有关部门要确保负有相关责任的指标值或位次稳步提升,对多年来持续下降或处于落后位置徘徊不前的指标,必须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
  3、开展盟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对各盟市科技进步进行监测评价,定期检查、监测各盟市科技进步目标的实施程度,为盟市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提供依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