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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湖北省汉江防汛抗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7 生效日期: 2006-02-27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鄂政发[2006]1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5年,我省汉江流域发生了1983年以来最严重的秋汛,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汉江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调度,正确决策;广大干部群众日夜巡堤查险,严密防守,及时处理险情,夺取了汉江防汛抗洪的全面胜利,谱写了抗洪的新篇章,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水务局防汛处等49个单位“湖北省汉江防汛抗洪先进集体”称号、鄢新柏等143名同志“湖北省汉江防汛抗洪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尊重科学、忠于职守、勇于抢险、乐于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湖北省汉江防汛抗洪先进集体名单(略)
湖北省汉江防汛抗洪先进个人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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