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6年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15 生效日期: 2005-11-15
发布部门: 上海市统计局
发布文号:
各调查企业:
  为了编制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加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监测与预警能力,为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依据和咨询建议,根据国家统计制度的要求,市统计局决定于2006年继续对本市部分制造业企业开展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现就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制造业法人企业以及依照法人单位进行统计的制造业产业活动单位。
  (二)调查对象:制造业企业的采购(或供应)经理,即企业主管采购业务活动的副总经理或负责企业原材料采购(包括能源、中间产品、半成品和零部件)的部门经理。
  (三)调查内容:采购(或供应)经理对企业采购及其相关业务活动情况的判断,主要包括对企业生产、订货、采购、价格、库存、人员、供应商配送、采购方式等情况的判断,以及企业采购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四)调查方法:调查以全国为总体,采用分层PPS抽样方法,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抽取样本。全国共抽取730家制造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作为样本单位,其中上海市被抽取的调查企业为42家(见附件2)。
  (五)调查时间与方式:本调查为月度调查,由企业采购(或供应)经理填报,直接上报至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上报时间为每月20日前。
  联系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1710室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何愉;冯瑶钧
  联系电话:53857605 53857603 传真:53851570
  上海市统计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